一起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室內充電引發的火災引發全市關注,北京市住建委第一時間下發通知,要求各物業公司立即組織開展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檢查。不少街道、社區也發出倡議,“電動自行車充電請您千萬別上樓入戶”“請您主動監督違規充電行爲”。

禍患積於忽微,每起嚴重事故背後,必然有重重隱患。近些年,電動自行車因其靈活方便備受大衆青睞,與之相伴的,卻是“猛於虎”的危險。除不規範行駛導致的大量交通事故外,各地因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室內充電等引發的火災頻頻發生。有調查顯示,國內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80%都是在充電過程中發生的。而從幾個月前的成都電動自行車電梯內爆燃事件,到這一次的室內充電引發火災,無不在提醒我們,不讓電動自行車上樓,是一條生死攸關的安全線。樓門這一關,必須把牢把嚴。

對於電動自行車上樓問題,有關方面三令五申,可依然屢禁不止。對此,理應守好樓門這一最前關的物業,卻總說“沒有執法權”,擺出一副“無能爲力、無可奈何”的姿態。事實上,《民法典》明確規定:“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爲,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可以說,物業管理人員不僅可以,而且應該採取合理措施保護廣大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這是其必須負起的責任與義務。

從這個角度看,此次北京下發的通知,就是再次明確物業的監督管理責任,比如,對於發現電動自行車在建築物內的共用樓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充電的,要及時勸阻、制止;再如,當事人拒不整改的,立即上報消防救援部門,等等。種種規定面前,物業不可再拿一些不痛不癢的說辭推卸責任。當然,如何具體監督管理也很考驗智慧。很多時候,當面勸說效果不彰,管理成本也大。爲此,有不少小區引入了技術手段,如在電梯中安裝警報裝置,不僅對進入電梯轎廂的電動自行車發出了“警告”,電梯門也無法正常關閉,直至車輛退離。這樣的“黑科技”,無疑能提高管理效果,值得借鑑、推廣。

堵不易,疏則更難。相關事故高發,我們也要思考,爲何那麼多人鋌而走險?除了安全意識不足,樓下沒地方充電、車棚開放時間太短、充電收費太貴等也是重要的現實原因。充電是車主們的剛需,只堵不疏,難有長效。一些車主可能還會想更多“辦法”,進一步製造“隱祕的危險”。由此來看,慘痛的教訓面前,出臺明文規定禁止電動自行車上樓、杜絕安全隱患勢在必行,然而要贏得羣衆配合,還需正確面對並回應車主們的合理需求。這方面,物業同樣責無旁貸。要主動作爲,積極與業主進行溝通、協商,儘快完善車棚、充電樁等配套設施,同時在開放時間、充電收費等問題上做到便利合理。如此種種,必定也有一些困難,但眼下各地許多小區都探索出了不少成功經驗,事實證明,把責任、安全擺在前面,辦法就總比困難多。

在公共安全面前,沒有旁觀者,沒有局外人。車主要提高安全意識,切莫心存僥倖;其他居民也要提高警惕心理,主動監督充電亂象。各方協同發力,疏堵結合,才能不讓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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