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推進互聯互通,爲中小平臺提供良性發展空間

來源:中國經營網

本報記者 張靖超 北京報道

9月13日,國新辦關於針對互聯網行業專項整治行動的發佈會備受各方關注。特別是被詬病已久的屏蔽鏈接作爲重點整治問題,讓工信部的這一行動得到了來自法學界、學術界、企業界以及廣大用戶的稱讚。

“我個人認爲這次行政指導有助於讓數字平臺之間能夠實現充分的、自由的、公平的競爭,同時也可以進一步構建平臺和平臺之間、平臺與消費者之間多贏共享、包容普惠的生態環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在9月15日由中國人民大學主辦的“平臺經濟開放與共享研討會”上對監管部門、互聯網平臺、消費者均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劉俊海認爲,政府部門在發展數字經濟過程當中面臨着重大責任,通過這次行政指導,有助於完善競爭體制。

“行政指導不是行政命令也不是行政強制,但也並非是對於數字經濟發展當中的亂象不聞不問。我個人覺得要對監管部門的行政指導點個贊。市場有時會失靈,但監管者不該失靈。下一步希望網信部門、信息產業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能夠消除監管盲區,鑄造監管合力,提升監管效能、提升監管公信,特別是要扭轉過去靠秋後算賬、靠事後處罰來監管的傳統做法。”劉俊海說。

對於互聯網平臺,劉俊海則表示,希望互聯網平臺企業胸懷對法律的信仰之心和對風險的敬畏之心。“很多平臺也應當注意到,數字經濟越發展,那我們越進入深水區,每個平臺企業都面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風險、《反壟斷法》的風險、《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風險。此外,還要胸懷對消費者的感恩之心。我個人覺得平臺要有所擔當。平臺是企業,追求更高的收入和利潤,給股東以回報是正常的。但平臺企業同時還有社會性,要對社會有所擔當。所以我們的互聯網平臺,特別是頭部的平臺,對於小平臺要給予扶持,可以探討合作共贏的商業模式,比如大平臺向小平臺提供便利,小平臺也給予大平臺適度的回報。但是我覺得大方向應該明確下來。建議在行政指導會結束以後,各個平臺都要拿出平等互利且具有可執行性的具體技術方案,進一步細化執行細節、鞏固行政指導會的成果。”

關於消費者。劉俊海則建議,消費者應當學會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方面,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下,積極與相關部門聯繫。消協和檢察機關等部門在提起公益訴訟方面大有作爲。另一方面,消費者也要“用腳投票”,選擇好平臺,進一步促使互聯網平臺都能夠自覺地把精力放到提高服務的質量上來,不斷提升全社會的消費體驗,也提升自身的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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