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22日讯(记者 薛喜博)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全方位护航。近年来,日照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推进涉营商环境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抓牢抓实执行合同事项,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让大量纠纷零成本高效率化解于诉前

为了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工作“零成本”、“效率高”(要求办理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的优势,全市法院与全市44个特邀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引入105名人民陪审员、律师、志愿者担任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7部门推进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基本实现了案件调解工作“全程网办”。

市中院特邀调解员梁作习对记者表示:“我们现在可以通过网络或电话开展调解工作,双方不必再到法院来,节省了时间和精力,也提高了调解的效率。”

记者在日照市中院审判楼的一楼大厅内看到,一处“一体化调解平台”设置在显要位置,内部是专供开展网上调解工作的远程设备。据市中院研究室法立案庭工作人员介绍,调解员可以在这里与当事人或代理律师进行远程交流,对案件进行调解。

同时,推广莒县法院“诉源治理减量、多元解纷止争”的工作经验,对矛盾纠纷实施“三级过滤”促其化解于萌芽;实施人民法庭立、审、执、访“属地管理,全案承包”责任制,倒逼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前将矛盾吸附在基层。市、县两级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全部挂牌运行,政府派和解员入驻,对法院委派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和解。

据统计,今年以来驻日照市中院4名特邀调解员共调结各类案件208件,调解成功118件,涉案标的达7.3亿元,95%的案件自动履行完毕。

立足善意文明执行 实现精细精准高效执行

市中院积极探索实行信用修复激励制度,对积极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坚持正向激励,2021年,全市法院共屏蔽失信被执行人2006次。通过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解除限制消费措施,适当放宽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等方面的限制,从而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精细化实施财产查控。市中院制定出台《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物品管理办法(试行)》,审慎使用查控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

优化执行团队工作模式。制定出台《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实施办法》,并组建执行事务中心、精分快执团队和精执团队,实现执行案件集约查控、繁简分流、快慢份道,切实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7月1日以来,市中院执行事务中心共流转新收案件267件,制发通知类文书1068份,现场查询不动产、车辆等财产线索20条,网络查询财产267件,仅市区内集约送达文书可节约邮寄成本近万元,时间缩短3至5天,缓解了其他办案团队的工作压力。

开展案款清理专项行动。出台《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款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执行人员应当在执行案款到账后3日内认领至执行案款专户,30日内完成案款发放,2021年中院共计发放案款约3.5亿元。

下一步,日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进一步夯实审判执行工作基础,畅通与企业的沟通联系,立足企业需求,优化服务模式,及时跟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指导,帮助企业减少纠纷隐患。进一步推进审判执行效率提速、办案质量提级,加快涉企案件办理进度,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专心创业、安心经营,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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