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華晨集團被證監會處罰5360萬元,前董事長祁玉民被罰60萬元 

原董事長祁玉民貪腐被抓、破產重組卻陷困境、16億出售旗下子品牌華晨中華……風雨飄搖中的華晨集團又收到了證監會合計5360萬元的罰款處罰。

9月16日晚間,金盃汽車(600609)、申華控股(600653)相繼發佈公告稱,公司間接控股股東華晨集團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華晨集團因涉銀行間債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等多項違法行爲,被證監會合計處以5360萬元罰款。另外,相關人員被處以8萬元至60萬元不等的罰款。

《決定書》判定,華晨集團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是華晨集團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是華晨集團以虛假申報文件騙取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覈准;三是華晨集團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披露的文件虛假記載;四是華晨集團銀行間債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五是華晨集團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證監會決定,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合計對華晨集團處以5360萬元罰款;對祁玉民處以60萬元罰款;對閻秉哲處以20萬元罰款;對葉正華、劉鵬程分別處以40萬元罰款;對劉同富、邢如飛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池冶處以20萬元罰款;對楊波、東風、劉學敏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對高新剛處以8萬元罰款。

其中,祁玉民和閻秉哲均曾擔任華晨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

據“遼寧檢察”微信公衆號6月19日消息,朝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祁玉民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6月28日,華晨集團微信公號發文稱,閻秉哲不再擔任華晨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職位由沈鐵冬接任。

此《決定書》一出,意味着2020年11月20日以來證監會對華晨集團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立案調查的審理終結。

此前的2020年10月,華晨集團突發10億債券違約,隨後承認已構成債務違約金額合計65億元,逾期利息金額合計1.44億元,且因企業資金緊張,續作授信審批未完成,造成無法償還。

證監會隨即開始對其展開調查。2020年11月,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對華晨集團破產重整申請。法院裁定稱,華晨集團存在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情形,具備《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破產原因。但同時該集團具有挽救的價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今年4月下旬,華晨集團收到了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其中顯示五項違法事實與前述《決定書》基本相同。綜合上述違法事實,依據2005年《證券法》、2019年《證券法》有關規定,證監會責令華晨集團改正,給予警告並罰款

據公開報道,對於證監會此前的判罰,華晨集團並不“認罰”。今年5月底,證監會召開了聽證會,聽取了華晨集團方面的陳述和申辯意見。事後,證監會進一步覈查了相關事實,並補充調取了證據。

如今,《決定書》顯示,證監會依舊保留了之前的判罰意見,即認爲華晨集團存在上述五項違法行爲,判罰不變。

目前,華晨集團的破產重整工作仍在進行,其相關動向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此前審計、評估機構已完成資產清查審計報告及評估報告初稿,截至2020年11月20日,華晨集團等12家企業的資產評估市場價值爲245.8億元,其中主要包括華晨中國股權103.22億元、金盃汽車股權相關資產19.3億元、“中華”品牌汽車生產相關部分資產12.33億元、申華控股股權相關資產8.33億元等。

其中,“中華”品牌是華晨集團第三大資產板塊,不少債權人認爲,一旦收購成功,意味着整體破產重整已不可能,集團剩餘資產也將被拆分出售,無法發揮整體重整的價值。

8月31日,華晨集團和寶馬中國最新達成了一項議案:寶馬中國將以16.33億元人民幣收購“中華”汽車品牌。

對此,寶馬中國回應稱:“在遼寧省和瀋陽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寶馬集團在過去18年中與華晨集團建立了牢固的合作關係。對於寶馬而言,遼寧省和瀋陽市已成爲中國關鍵的創新和生產基地,也是我們未來在中國取得成功的基石。我們希望以實際行動支持華晨集團的重組,並致力於進一步拓展我們在遼寧省的業務。我們希望使用華晨汽車製造有限公司現有的生產能力。”不過,該項目仍在有關部門的審批過程中。

目前華晨集團的負債總金額是資產評估市場價值的約2.5倍,償債壓力極大。

另據港交所最新資料顯示,2021年9月14日,Citigroup Inc.減持華晨中國(HK 1114)股份約732.18萬股。在此次減持後,Citigroup Inc.持有華晨中國的股份佔比從5.11%減少爲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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