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教育部召開通氣會。北京市教委介紹,當前,北京市恢復線下培訓的機構預收費已經全部納入資金監管,對於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正在推進資金監管,將預收費資金監管作爲線上機構重新審批准入的前置條件,堅持“無資金監管、不能獲得審批”。

據介紹,北京市同期出臺《北京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在重申3個月或60課時收費上限的基礎上提出,如週期和課時收費並存,機構只能選擇收費時段較短的方式,防止發生變相超過3個月收費問題。

此外,北京市印發“雙減”措施明確,學科類培訓機構每次招生前須向教育部門報備招生簡章、課程內容、教師師資、收費情況等事項;並鼓勵實施先培訓後付費的收費模式。

來源:新華網

編輯:高飛

責編: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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