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日報網訊(通訊員 郭淑玲)爲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力度,規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的經營行爲,近期,廈門集美區杏林市場監管所組織執法人員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的第二次雙隨機抽查工作。

檢查開始前,杏林市場監管所提前根據上級有關要求,通過登陸“廈門市雙隨機事中事後監管綜合執法平臺”抽取此次雙隨機抽查檢查對象,並從執法人員庫中隨機抽派執法人員對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開展現場檢查。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和《福建省藥品和醫療器械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抽查檢查工作,重點查看經營使用單位的證照情況、人員管理、臺賬記錄、設施設備、藥品的採購驗收、陳列與儲存環境、新冠病毒肺炎治療藥物質量管理等方面。針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個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混放、未嚴格按照存儲條件陳列藥品等問題,執法人員現場指導經營者整改到位。

此次抽查,執法人員按照“誰主辦誰錄入”的原則,在檢查過程中使用“綜合執法終端”的“移動執法”軟件錄入相關檢查信息,並使用執法記錄儀對監管執法活動進行全過程音視頻同步記錄,在檢查完成後將檢查情況錄入“廈門市雙隨機事中事後監管綜合執法平臺”,監督檢查信息將在“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公示平臺”公示。

下一步,杏林市場監管所還將進一步加強藥械管理力度,規範了藥械經營企業的經營行爲,營造遵紀守法、誠信經營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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