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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退票!多家航空公司推出涉哈航線機票退改方案

記者從中國國際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四川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瞭解到,根據目前哈爾濱市疫情防控形勢,國內部分航空公司已推出涉及哈爾濱進、出港航線機票的退改方案。

國航要求,2021年9月21日14時(不含)前購買或換開的國航999開頭的國內客票(包括里程獎勵客票),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爲2021年9月21日(含)至2021年10月7日(含)之間哈爾濱進出港的國航實際承運航班和掛CA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且在2021年9月21日0時(含)以後申請客票變更或退票的乘客,首次變更至2021年12月31日(含)前的航班,將免收變更手續費,但需收取子艙位差價及淡旺季價差;再次變更或變更至2022年1月1日(含)以後的航班,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退票方面,上述所有有效期內的客票均免收退票手續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如乘客要求變更航程或承運人,建議原客票辦理退票後另購新票。

海航要求,出票日期在2021年9月21日(含)之前、適用航班日期在9月21日(含)至2021年10月30日(含),由海南航空(HU)、大新華航空(CN)實際承運的涉及哈爾濱進出港國內航班和海南航空(HU)、大新華航空(CN)爲市場方的哈爾濱進出港國內代碼共享航班,在客票有效期內辦理退票手續的乘客,如在航班離站前已取消客票訂座記錄,可至原購票渠道辦理免費退票業務,如航班離站前未取消客票訂座記錄,則按照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退票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乘客在航班離站前已取消客票訂座記錄,首次變更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同航司、同航線航班,雖然免收手續費,但需收取原票面價與變更後適用艙位票價的票款差額;如按照以上原則辦理過客票變更後,再次提出客票變更或退票申請,需在客票有效期內按照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川航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在2021年9月21日(含)前使用876票證填開或換開的國內客票(包括里程兌免客票)、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爲2021年9月21日(含)至2021年10月7日(含)之間的哈爾濱進出港川航實際承運航班及使用3U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且在2021年9月21日0時(含)以後申請客票變更或退票的乘客,如旅行日期爲2021年9月21日(含),可在客票有效期內至原購票渠道免除退票費辦理退票;如旅行日期爲2021年9月22日(含)至10月7日(含)之間的客票,須在航班起飛前取消預定座位,隨後在客票有效期內至原購票渠道免除退票費辦理退票,在航班起飛前未取消預定座位的客票,如退票將依據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退票。

機票改期方面,乘客須在航班起飛前提前取消預定座位,在客票有效期內變更至2021年12月31日(含)前的川航實際承運航班,免收一次變更手續費,但須收取艙位票價差價及淡旺季差價。客票再次變更或變更至2022年1月1日(含)以後的航班,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值得注意的是,已辦理自願退票、變更業務的客票,不再返還已收取的退票(或變更)手續費和票款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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