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自由贸易区保险发展十四五规划关键词:粤港澳合作、开发、创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丁艳 综合报道  9月22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里面多处涉及保险,其指出支持区内保险机构与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等。

同时,《规划》指出支持区内保险机构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在深化粤港澳口岸通关便利化改革方面,其提出要深入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探索对进境游艇适用,关税保证保险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明确提出要着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推动在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为在内地居住或工作并持有港澳保单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探索在区内开展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公司试点,积极发展再保险市场,促进特色金融平台发展。

支持符合条件保险经营机构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

《规划》提及,要开展系统性制度设计,对港澳服务业进一步开放,推动与港澳金融“机构互设、资金互通、市场互连”,设立全国首家港澳资控股或独资证券、基金机构推进跨境支付、 跨境车险和医疗保险、 跨境住房按揭等业务发展。

同时,《规划》指出支持粤港澳航运企业围绕航运、船舶管理、海事保险、海事法律和争议解决等深化务实合作。

在第五章打造金融开放创新示范窗口中,《规划》提及要积极有序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要推动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率先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落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业经营机构在区内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吸引国内外清算机构在区内落户,推进境内金融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

在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创新方面,《规划》指出要鼓励区内银行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提供贷款、发债、保险等金融服务。

同时,支持区内保险机构与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支持区内保险机构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推动跨境支付结算合作创新,进一步优化跨境移动支付业务,深化跨境住房按揭试点,为内地和港澳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务。

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

在第六章推进粤港澳深度合作方面,《规划》指出要深化粤港澳口岸通关便利化改革,深入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探索对进境游艇适用,关税保证保险制度。

在第七章促进现代产业集聚发展中,《规划》明确提出要着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推动在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为在内地居住或工作并持有港澳保单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探索在区内开展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公司试点,积极发展再保险市场,促进特色金融平台发展。

同时,在大力发展现代航运物流产业方面,《规划》提及要加快集聚国际知名航运管理企业,完善航运服务产业链。发展船舶融资、航运基金、保险等航运金融业务,打造航运要素交易平台。

另外,在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务实合作方面,《规划》指出要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工程建设保险等业务,为企业海外投资、产品技术输出、承接“一带一路”重大工程提供综合保险服务。

(作者:丁艳 编辑:李伊琳)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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