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音數協發佈《網絡遊戲防沉迷自律公約》,騰訊網易等213家遊戲公司響應

記者 | 姜菁玲

9月23日,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遊戲出版工作委員會在官方微信公衆號發佈了《網絡遊戲行業防沉迷自律公約》(以下簡稱《公約》)。

《公約》聯合了騰訊、網易、網龍、華爲、米哈遊、莉莉絲、三七互娛等213家遊戲公司共同發起,對遊戲企業提出了六大點要求,涉及強化防沉迷責任意識、落實實名認證、抵制不良內容、明確管理具體要求、遵守市場秩序、配合舉辦平臺開展自查自糾。

《公約》規定,遊戲企業(包括部分小遊戲平臺)必須全面接入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絡遊戲防沉迷實名驗證系統。

《公約》強調,要積極用各種手段強化用戶識別的精準度。首先,各類單機、主機遊戲要同步內設防沉迷設置和家長監護系統,在下載、購買等環節必須嚴格執行身份實名認證。其次,積極探索運用人臉識別等手段。

對於未成人,遊戲公司需要堅決執行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的時段時長限制和充值消費額度;對含有未成年人用戶的遊戲產品應在遊戲相關界面明確給出“遊戲適齡提示”標識。

同時,《公約》進一步強調了內容安全,要求堅決禁止政治有害、虛無歷史、污穢色情、血腥恐怖等違法違規內容;堅決抵制拜金主義、“娘炮”、“耽美”等不良文化;堅決反對追求“唯金錢”“唯流量”等不良傾向;不得發佈錯誤引導、誘導消費等內容;堅決抵制繞過監管機制,通過境外遊戲平臺向國內用戶提供服務。

在平臺管理方面,《公約》規定,遊戲廣告平臺不得推送違法違規遊戲內容、不得向用戶強制推送遊戲廣告;遊戲直播平臺不得設置高額打賞、未成年人打賞功能;遊戲電商平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賬號租賃交易服務;遊戲陪練平臺要集中清理違法違規信息和賬號,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陪玩、代練等服務。

市場秩序方面,遊戲企業嚴禁無版號運營等違規行爲;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變更運營單位;建立道德品行的審覈標準,不得邀請違法失德藝人代言廣告;堅決抵制利用大數據“殺熟”、抓取調用隱私信息等手段誘導用戶沉迷遊戲;加強版權保護,堅決抵制剽竊抄襲等不良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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