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瑞幸咖啡、喜茶、大鴨梨等餐飲門店因食安問題被查處

北京商報訊(記者 趙述評 張天元)9月24日,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處置情況進行了通報,其中涉及品牌包括瑞幸咖啡、喜茶、鮮芋仙、大鴨梨、攀成鋼小郡肝串串香等。根據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介紹,上述品牌由於存在經營環境不整潔、未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與未登記食品進貨驗收記錄等問題,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並要求停止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等。

具體通報情況如下:

1.北京瑞吉咖啡有限公司雙橋第一咖啡店(瑞幸咖啡雙橋萬達店),存在未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未登記食品進貨驗收記錄。當事人的行爲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2. 北京靈感之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雙橋路分公司(喜茶雙橋萬達店),存在經營環境不整潔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爲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3. 北京雅佳神話餐飲有限公司(神話烤魚亞運村店),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傳菜工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爲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對其給予罰款8000元的決定。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4. 北京一米飲品有限公司(Salud.撒露凍酸奶北京北苑上品店),存在未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未登記食品進貨驗收記錄。當事人的行爲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5. 北京美時美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北苑路分公司(鮮芋仙北京北苑上品店),存在未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未登記食品進貨驗收記錄。當事人的行爲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6. 北京北域龍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攀成鋼小郡肝串串香北苑店),

存在未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未登記食品進貨驗收記錄。當事人的行爲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7. 北京陽光大鴨梨餐飲有限公司(大鴨梨雙橋店),存在後廚環境髒亂問題。當事人的行爲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