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央行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稱,加強對虛擬貨幣相關的互聯網信息內容和接入管理。互聯網企業不得爲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網絡經營場所、商業展示、營銷宣傳、付費導流等服務,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線索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併爲相關調查、偵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網信和電信主管部門根據金融管理部門移送的問題線索及時依法關閉開展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的網站、移動應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聯網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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