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非婚生子的副市長被“雙開”

9月24日,湖南又有一名廳官被“雙開”。當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述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通報稱:日前,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株洲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顧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顧峯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銷燬、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爲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非婚生育一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顧峯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三觀扭曲,法紀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其行爲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顧峯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在紀檢監察部門的通報中,顧峯不僅存在政治問題、貪腐問題,在個人生活上也有嚴重越軌的表現。其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非婚生育一子”的表述,在落馬官員中並不常見。

對落馬官員而言,非婚生子不僅意味着他們與合法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同時也是違法行爲,將會讓他們受到更加嚴重的懲處。

此前落馬的廣西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測繪地理信息局局長陳仲懷,曾在懺悔中說出自己非婚生子的動機。

2014年9月,陳仲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同年12月1日,陳仲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15年5月12日,陳仲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經查,2010年至2014年,陳仲懷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接受他人請託,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367萬元,還與情人非婚育有一子。

1980年9月,陳仲懷結婚組建了家庭,1982年育有一女。但是,陳仲懷家裏的老人認爲,無兒便是無後。不斷受到這些封建思想的侵襲,陳仲懷心裏隱隱作痛,要一個兒子的念頭不斷在他腦子裏打轉轉。

2002年,陳仲懷認識了在南寧打工的女青年魏紅(化名),並發展爲情人關係。陳仲懷把想生個兒子的念頭告訴了魏紅,並得到同意。不久後,魏紅懷孕,辭去工作,陳仲懷爲其租了房屋,每月提供生活費。2003年,魏紅生下一個男孩。

2009年擔任局長後,爲給這對母子提供更好的條件,陳仲懷變本加厲,抓住一切機會收錢、撈錢,然後購置商品房、小轎車供魏紅使用。據不完全統計,陳仲懷共爲魏紅提供購房、房屋裝修、購買汽車及其他各類生活消費支出158萬多元。

落馬之後,陳仲懷對自己的所作所爲追悔莫及,但爲時已晚。正如陳仲懷在懺悔書中所寫:“腐敗的根源在於思想先腐敗,繼而導致政治腐敗,公權濫用,公權私用,最終導致經濟腐敗,收受賄賂,貪贓枉法。”

無獨有偶,2015年8月19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南京市溧水區原區委書記姜明重婚、受賄案。2005年元宵節,時任溧水區委組織部部長的姜明,在一次飯局上結識了女青年肖菲,不久後兩人非婚同居。2008年2月底,肖菲爲姜明生了一個女兒。在庭上,姜明也聲稱,非婚生子帶來的經濟壓力是讓他走上腐敗之路的原因之一。

對領導幹部而言,個人生活的放縱、混亂,並不是孤立存在的問題。在生活作風問題上喪失底線,很可能會連帶發生思想塌方,甚至成爲貪腐的“催化劑”。爲此,有關部門還應對領導幹部的生活作風問題保持高度重視,防患於未然。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澎湃新聞等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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