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影視投資隱祕的角落 來源: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 蔣牧雲 張榮旺 上海 北京報道

國慶將至,國慶檔影片亦成爲不少人必備的假期“打卡”項目。《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近期有名爲“千籌網”的影視投資平臺正積極宣傳自身銷售的相關產品。在銷售人員的口中,影片上映後票房可觀,投資者收益也相應較高,其中就包括近期備受關注的電影《我和我的父輩》。

然而,在對產品信息進行覈實時,相關影片的出品方卻告訴記者,公司未與千籌網提到的收益權轉讓方開展電影聯合投資、收益轉讓、宣傳發行或其他形式的商業合作,也從未委託千籌網進行項目融資或衆籌。

那麼,相關項目究竟是真是假?投資者僅需購買相關產品就能坐等票房“分紅”是否真的如此簡單?

融資需求令人費解

千籌網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近期熱門的國慶檔影片收益權轉讓較爲火熱,並向記者發來一份《我和我的父輩》收益權轉讓合同。合同顯示,甲方爲藝迪文化傳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藝迪文化”),乙方爲投資者。乙方按照出資金額佔項目標價的比例享受相關權益,通過協議約定的相應比例獲取影片所產生的相關收益,但具體獲利收益金額以實際院線票房分賬收益覈算爲準。

項目具體情況方面,總估值爲5億元,包含了版權購買費用(包括因購買電影產生的差旅費、電影版權費、指標運作費等)、電影配額指標費、電影拍攝製作費。

千籌網上提供的一份分賬預估信息顯示,認購40萬元,將擁有總票房佔比0.08%,若院線票房達成15億元至35億元,則投資者可以獲得分賬42萬元至98萬元不等。就爲何在距離電影上映前一週左右的時間仍然要將收益權轉讓的問題,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甲方出於資金流動上的考慮,希望募資用於補充公司的流動資金。

對於備受關注的國慶檔影片,是否需要向普通投資者進行募資?收益權轉讓方在臨近影片上映時,將收益權轉讓,其真正目的又是什麼?

在中國青年劇作家、導演向凱看來,如今由於專業的投資機構較多,熱門影視作品確實有可能向普通投資者進行募資。但需要注意的是,出品方進行收益權轉讓的基本需求爲融資,往往是在影片需要投入拍攝、宣發等製作費用時進行。而一部影片的製作週期往往需要2至3年,甚至更長,通常不會在影片臨近上映時仍在進行製作費用的募資。也很少有出品方在經歷長時間的影片製作後,將勞動果實輕易分享給第三方。若上述項目是真實的,那麼在影片上映前一週仍進行轉讓,意味着出品方對影片的期望不大,此時的收益權轉讓基本可以認定爲“甩鍋”行爲。

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徐曉芳律師則向記者表示,在沒有約定限制或禁止轉讓影視項目份額的情況下,影視項目的投資方是可以將其權益進行轉讓的,從這一層面上看,不能以距離電影上映的時間來簡單判斷其是否爲騙局。

收益權真實性待商榷

除去融資邏輯的疑問外,記者注意到,《我和我的父輩》的出品方——中國電影(600977.SH)在7月30日發佈公告稱,接到部分投資者電話、郵件,詢問《我和我的父輩》對外融資的相關事項。經查,有人通過網絡媒體、微信公衆號等渠道擅自發布電影《我和我的父輩》的虛假融資信息,行爲涉嫌詐騙。公司從未通過網站、微博、微信公衆號、微信朋友圈等信息渠道,開展或委託其他公司開展電影《我和我的父輩》項目融資、衆籌等業務。

針對這一情況,銷售人員告訴記者,藝迪文化並非直接從中國電影處拿到的份額,而是通過另一家名爲北京凱歌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受讓的。記者向千籌網的運營方——蘇州千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千籌文化”)發去採訪函,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公司方面收到了藝迪文化方面提供的底層協議,但不便向記者展示。

對於上述情況,記者向中國電影求證。中國電影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公司未曾與北京凱歌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歌文化”)、藝迪文化開展電影聯合投資、收益轉讓、宣傳發行或其他形式的商業合作。同時,公司從未通過包括千籌網在內的網站、微博、微信公衆號、微信朋友圈等信息渠道,開展或委託其他公司開展電影《我和我的父輩》項目的融資、衆籌等業務。

記者就上述問題向凱歌文化、藝迪文化分別致電併發去採訪信息,但對方在聽聞記者身份後便掛斷了電話,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覆。

那麼,對於轉讓方提供的底層協議,千籌文化是否進行了覈查?對此,千籌文化相關負責人表示無法覈實協議的真實性,由於出品方可能與轉讓方進行了相關約定,即使是千籌文化方面也只能看到底層協議的首頁,以及蓋有公章的部分,而藝迪文化所提供的部分文件確實蓋有中國電影的公章。

“如果項目份額本身存在瑕疵,投資者將面臨失去全部投資款的重大風險。千籌網若直接銷售某個影視項目產品,則必然有義務進行覈查。”徐曉芳指出。

投資者成爲“接盤俠”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近兩年影視投資亂象頻出。

向凱告訴記者,部分不法分子製作假的委託書或授權書,或假冒出品方名義向普通投資者募資,其中也包括很多真實註冊了的影視公司。因此,2020年起國家對於影視製作許可證的監管也有所加強,很多沒有進行實質影視製作的影視公司已經被吊銷了影視製作或宣發資質。

向凱進一步表示,大部分真實的收益權轉讓或其他形式的融資中,投資者的資金通常需要直接打入出品方的專項資金賬戶。也就是說,如果不是直接打入專項資金賬戶,則項目可以認爲存在較大風險。此外,中介方或者代理方必須出示授權書。與此同時,投資者也需要同時向出品方諮詢是否存在委託第三方融資的行爲。

中國電影相關負責人也特別向記者提到,近年冒用電影投資方、製作方名義,擅自進行電影融資或收益權轉讓的詐騙行爲屢見不鮮。此種網絡詐騙行爲不僅損害了社會公衆利益,也使公衆對電影行業產生極大誤解。希望廣大投資者注意甄別,在法定信息媒體已發佈官方聲明的情況下,不要輕信虛假融資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徐曉芳指出,影視投資具備極高的專業壁壘和資源壟斷。實際上,優質項目流入民間的可能性極低,普通個人投資者沒有相關專業知識,即使有專業人士的幫助,也很難拿到相應的權利文件來進行專業判斷,因此並不建議普通個人投資者進入影視項目投資領域。

事實上,影視作品的收益權並非部分投資人想得那樣簡單。徐曉芳表示,收益權包括了電影的院線發行收益(含票房分紅)、其他如互聯網和衛視發行收益、衍生品收益、電影政府補貼、參獎獲獎收益等,但即使項目真實有效,也不意味着就一定能獲得收益。

徐曉芳進一步分析稱,一方面是投資風險問題,有的影視項目的收益不一定能覆蓋所有成本;另一方面,由於信息壁壘和專業壁壘導致個人投資者是非常弱勢的一方,影視項目收益結算的複雜性和專業性,給了“中間商”在收益結算過程中進行各種“貓膩”和“文字遊戲”的可能性,收益分配的基數是什麼、收益分配的計算方式是什麼、分配流程是不是公開透明、是不是溢價投資等,普通個人投資者往往很難判斷。而即使是投資者發現了問題,也基本不可能有審計查賬的權利,那就意味着其維權也會非常艱難。

徐曉芳舉例道,一些出品方(或權益受讓方)拿到份額後兜售給個人投資者,其用1000萬元購買了5%收益權,然後賣給個人投資者5000萬元,從而在電影上映前就已獲得了收益,而個人投資者能分到多少收益等問題已與他們無關。實際上,個人投資者成爲了整個收益鏈條最終的風險承擔者和“接盤俠”。個人投資者防範風險的最佳舉措是不要心存僥倖認爲可以分一杯羹。正規機構投資者即便試圖分散風險,也會尋找其他專業的影視公司、基金而非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在進行影視項目投資時,也需要在專業人士的幫助下,進行投資結構設計、項目風險評估、版權鏈條審查等工作後,纔可能儘量降低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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