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捕1029天后!今天,孟晚舟獲釋回國!美司法部與其達成延後起訴協議,終止引渡! 來源:e公司

此時,孟晚舟女士已登上返回中國的飛機。

新華社消息,9月25日,經中國政府不懈努力,當地時間9月24日,孟晚舟女士已經乘坐中國政府包機離開加拿大,即將回到祖國,並與家人團聚。

因引渡案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捕1029天后,華爲創始人任正非之女孟晚舟終於可以獲釋回國!司法部與其達成延後起訴協議,終止引渡。

孟晚舟獲釋後發表簡短演講,在演講的最後,她說:“我想感謝我的祖國和祖國人民對我的支持和幫助,這是我走到今天最大的支柱!”

孟晚舟代表律師表示很高興達成協議,並且認爲撤銷這一充滿偏見的起訴是完全可以預料的,孟晚舟將回家與家人團聚,預計今天她將會返回中國。

目前,華爲官方方面對此暫無官方表態。

孟晚舟獲釋回國

鳳凰衛視報道,華爲副董事長孟晚舟案9月24日出現突破性轉機,美國司法部與孟晚舟達成延後起訴協議,並且通知加拿大撤回引渡要求。加拿大法院隨即終止引渡程序,免去孟晚舟所有保釋條件將她釋放,她可以自由離開加拿大。

孟晚舟獲釋後來到法庭外發表講話,用中英雙語感謝了社會各界對她一直以來的支持,這也是孟晚舟在溫哥華被拘押1000多天後,首次解除腳銬出現在公衆面前。

她表示這一段混亂的時間顛倒了她的人生,但是黑暗當中總有一線光明,永遠不會忘記世界各地民衆給她的祝福。

身處加拿大的孟晚舟離開溫哥華住所的時候神色輕鬆,她當天以視頻的方式出席美國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的庭審。孟晚舟否認銀行欺詐、電匯欺詐以及共謀罪,但是美國檢方隨即表示,跟孟晚舟方面達成了延後起訴協議。只要孟晚舟遵守協議所有條件,美國司法部將在明年12月,也就是孟晚舟被捕4年之後撤銷案件,法官接納協議,孟晚舟以個人擔保的方式獲釋。美方隨後通知加拿大司法部長正式撤銷引渡要求,孟晚舟代表律師表示很高興達成協議,並且認爲撤銷這一充滿偏見的起訴是完全可以預料的,孟晚舟將回家與家人團聚。預計今天她將會返回中國。

據鳳凰衛視駐溫哥華記者吳瑾今日早間8點50分報道:“目前我們得到最新的消息是孟晚舟女士已經成功登機,但是我們現在還沒有看到飛機起飛,預祝她這一路非常平安。”

吳瑾看到孟晚舟和他的保安團隊,另外還有中國駐溫哥華總領館的代表,總共是有7輛車陸續抵達了溫哥華國際機場,哥華國際機場方面開通了一個特別通道,給她從貨物出口進出放行,以免有一些不希望發生的事情發生,也避免了造成人羣的聚集。

孟晚舟引渡案時間軸

9月25日早間,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聯繫華爲方面對孟晚舟回國有何表態,華爲方面表示暫無官方表態。

現在我們來回顧一下,孟晚舟引渡案的時間線。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途徑溫哥華機場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以應美方要求爲由“逮捕”。

2018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決,批准華爲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保釋申請。

2019年1月29日,美國司法部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女士請求,並遞交了美國司法部《引渡案件記錄》(ROC)。ROC顯示,滙豐銀行提供的PPT,是美國起訴孟女士的關鍵證據。同日,中國外交部回應此事,敦促美國立即撤銷對孟晚舟逮捕令及正式引渡要求。

2019年3月1日,孟晚舟向加拿大卑詩省高級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指控加拿大邊境事務局官員在孟晚舟被捕前,以常規邊境檢查作幌子,對其進行非法搜身、拘禁、詢問,以及搜查證據。

2019年3月6日,孟晚舟在卑詩省省高等法院出庭。這是孟案件進入引渡司法程序後,孟晚舟首次出庭。此次持續不足20分鐘的聆訊主要爲程序性內容。

2019年6月24日,孟晚舟四位主要律師簽署一項聲明,要求加拿大終止由政治原因發起的引渡。

2019年8月20日,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在聽取控辯雙方意見後,同意公佈包括孟晚舟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遭扣留時的監控視頻片段以及數百頁相關法庭文件等孟案部分文件。

2019年9月23日,孟晚舟引渡案再次開庭審理,引渡案進入實質性審理階段。

2019年10月3日,孟晚舟案件的新一輪庭審在加拿大溫哥華的卑詩省高等法院結束。此輪開庭進行的是孟晚舟引渡案的相關信息披露聆訊,持續了7天。

2019年11月20日,孟晚舟的律師提交法院申請,要求加拿大政府立即停止引渡孟晚舟的企圖。

2019年12月2日,爲了紀念被捕一週年,孟晚舟在華爲官方網站上發表了一封公開信。

2019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官下令要求加拿大皇家騎警、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聯邦司法部公佈更多關於孟晚舟被捕過程的文件。

2020年1月20日-23日,孟晚舟引渡案第一階段聆訊在卑詩省省高等法院展開,控辯雙方進入實質性的法庭交鋒(即雙重裁決審理)。孟晚舟全程出庭。此輪聆訊重點是辯論美方針對孟晚舟的引渡要求是否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法官未當庭作出裁定。

2020年5月27日,加拿大法院宣佈雙重裁決結果:孟晚舟引渡案符合雙重犯罪標準。

2020年7月24日,孟晚舟律師向加拿大法院申請中止引渡程序,指責特朗普及其政府對引渡案進行政治干預。

2020年7月27日,加拿大聯邦法院舉行聆訊,討論檢方應否向孟方律師完整披露孟遭拘押時的有關文件。

2020年8月17日至21日,卑詩省高院就涉孟案信息披露問題舉行庭審。孟晚舟律師要求披露與她被捕有關的機密文件;加拿大拒絕公佈與美國就華爲高管被捕一事進行交流的電子郵件。

2020年8月25日,加拿大聯邦法院以國家安全爲由做出裁定,否決了華爲首席財務官孟晚舟關於發佈更多與她的逮捕和審訊有關的機密文件的請求。

2020年9月28日至10月2日,卑詩省高院法院召開聽證會繼續就程序濫用及證據部分進行辯論。孟晚舟律師團表示,美國在孟晚舟案件上嚴重誤導加方,美國當局“隱瞞了”PPT陳述的信息,加拿大當局存在程序濫用的行爲。

2020年10月8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Heather Holmes拒絕了孟晚舟要求查閱一些機密文件的請求。

2020年10月29日,加拿大卑詩省高院主審法官裁定支持孟晚舟一方關於舉證問題的部分訴求。

2020年12月中旬,辯方向法庭提出關於程序濫用問題的第四條分支線,認爲該引渡案違反習慣國際法,引渡程序應予中止。辯方主要理由是,習慣國際法不允許一國政府將“非該國公民不在其法律管轄區內對其他非該國公民所做的與該國無實質聯繫的行爲”定義爲刑事犯罪。美方對孟的訴訟違反了習慣國際法,針對她的引渡程序構成了對加拿大司法程序的濫用。

2021年1月12-14日,孟晚舟申請變更保釋條件,擔心存在病毒傳播隱患,保安公司總裁梅納德接受交叉盤問,孟晚舟曾多次受到死亡威脅。1月30日,孟晚舟申請變更保釋條件被拒。

2021年3月2-5日,孟晚舟案再次開庭,對“程序濫用”申訴展開第一分支辯論。

2021年3月13-3月26日,加法院拒收孟晚舟方新證據,庭審聚焦程序濫用第二分支辯論。

2021年4月12日,孟晚舟律師要求滙豐銀行披露文件案在香港審訊。滙豐、華爲及孟晚舟提前在庭外達成協議,法官頒令,孟晚舟一方可向滙豐索閱有關文件,相關文件將用於在加拿大處理美國提出的引渡聆訊申請。應滙豐要求,條件是孟一方必須“盡合理努力”不將機密信息公開。

2021年4月17日,華爲辯護團隊要求加拿大法院推遲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引渡聽證會;4月21日,法院法官就孟晚舟的律師提出延期審理的請求作出裁決,同意延期到8月初審理。

2021年6月14日,孟晚舟律師團隊向法庭申請禁止公開(publication ban)滙豐提供的文件,該申請是基於4月華爲和滙豐銀行在香港法院達成的協議,即滙豐銀行向華孟晚舟法律團隊披露文件,條件是他們必須“盡合理努力”不將機密信息公開。

2021年6月25日,加拿大法院以違反“公開審判”原則爲由,駁回了禁止公開這一要求,意味着滙豐銀行向孟律師團隊披露的文件可以全部或部分公開,有分析稱這些證據的公開對孟是有利的。

2021年6月29-30日,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將就是否同意在“孟晚舟引渡案”中引入從滙豐獲取的新證據進行開庭審理。孟晚舟律師向法院尋求採納滙豐銀行的多個文件作爲證據,這些證據進一步證明美國向加拿大法庭提交的引渡依據——《起訴案件記錄》,進行了實質性省略和選擇性遺漏,存在誤導性。

當地時間2021年7月9日下午,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就孟晚舟律師要求引入新證據的申請做出判決,法官拒絕引入從滙豐銀行獲取的新證據。

當地時間2021年7月20日,霍爾姆斯法官發佈正式裁決書,詳細論證駁回動議理由,認爲在引渡聽審程序中,採納辯方提出的證據,必須滿足特定的“相關性”標準,辯方證據無法在現程序中“直接彈劾”檢方證據,並影響法院做出是否引渡的判斷。但法官也提到滙豐文件“在正式審判中無疑對孟女士很有價值”。

當地時間8月4-18日,孟晚舟引渡案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進入了最後階段的審理。最後階段審理主要有三個內容:聽證第三分支、圍繞“程序濫用”四個分支的司法救濟、拘押審理(Committal)。10月21日主審法官將召開案件管理會議,再確定未來什麼時間宣判。如果判決結果准予引渡,案件將轉交加拿大司法部長兼總檢察長來決定是否完成引渡程序,如果司法部長的決定是完成引渡程序,孟晚舟律師會提起上訴,案件可能持續數年之久;如果法官終止引渡程序,被引渡人就能立刻獲得自由。

當地時間,2021年9月24日,美國司法部與孟晚舟達成延後起訴協議,並且通知加拿大撤回引渡要求。加拿大法院隨即終止引渡程序,免去孟晚舟所有保釋條件將她釋放,她可以自由離開加拿大。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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