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發票的相關規定

1.沒有“成品油”這三個字,不能報銷。

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字樣。退貨開具紅字發票左上角第二行打印“銷項負數”,普通發票(卷式)無此要求。

2.成品油發票“單位”欄“數量”欄填錯,不能報銷。

發票“單位”欄應選擇“噸”或“升”,“數量”欄爲必填項且不爲“0”。

3.2018年3月1日起,成品油發票不是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的,不能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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