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洛阳交警微信公众号近日通报,2021年9月15日凌晨4时40分许,洛阳交警接警:一位姓吴的女士称其丈夫酒后驾驶,她一直驾车在后面跟随,为防止其丈夫酒后驾驶引发事故害人害己,她选择报警。

洛阳交警西工大队当晚值班中队长贺红林立即出警,依据吴女士提供的行驶路线信息,在我市西工区九都路天府火锅总店对面的加油站找到其丈夫杨某。经现场检测: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杨某承认当晚与朋友吃饭时喝了酒,却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民警对杨某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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