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9月25日訊(通訊員劉歡記者張可)近日,南京江北新區泰山街道綜合執法大隊接到市民投訴舉報,反映轄區內某企業涉嫌違法拖欠員工工資。接舉報後,執法人員前往該用人企業,要求該企業提供營業執照、招用工記錄、工資表等用工資料。

檢查中,執法人員意外發現,該涉事企業涉嫌僱傭兩名童工,隨後對該用人單位相關負責人、疑似童工王某、劉某進行調查詢問,覈對兩人身份、用工時間等信息。在取證後發現,該企業員工劉某是2006年4月出生的,員工王某是2005年12月出生的,雙方入職時均未滿16週歲。企業僱傭者方某違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相關條列,屬嚴重違法行爲。該企業負責人主動承認錯誤,表示願意積極整改,並於第一時間將兩名童工送交其父母照管。

根據企業負責人方某瞭解到,前期兩名未成年人王某、劉某看到該企業的招聘啓事,於是來到企業應聘,由該公司負責人進行面試。“當時企業用人這一塊比較着急,所以對他們身份審覈沒有太過注意。”負責人方某解釋道。但由於兩名童工個人原因,在工作半個月後便提出離職並索要其相關工資,遭拒絕後引發了糾紛。

隨後,執法人員向企業負責人宣傳了《勞動法》《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相關規定,並要求其第一時間支付兩名童工入職期間的相關工資。在瞭解到兩名童工已經收到工資後,執法人員對用人單位招用童工這一違法行爲,根據相關條例施以行政處罰。

在此,江北新區綜合執法部門再次提醒: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必須覈實被招用人員的身份證,對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錄用,而且錄用人員的錄用登記、覈查材料應當妥善保管。另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使用童工的,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舉報。

校對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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