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瀋陽:中介不得以學區房名義掛牌二手房,不得高於交易參考價 

澎湃新聞記者 劉暢

9月26日,澎湃新聞從遼寧省瀋陽市房產局瞭解到,9月22日,瀋陽市房產局、瀋陽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了《關於規範房地產銷售宣傳的通知》。

《通知》提出,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商品房營銷代理機構在銷售商品房過程中,房地產銷售廣告不得含有爲入住者辦理戶口、升學等事項的承諾;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購買者可以簽約入讀、劃片入讀某特定中小學,不得使用引發購房者對特定中小學入學資格產生誤解的特定用語;不得對規劃和建設中的文化教育設施作誤導宣傳,涉及在規劃或者建設中的文化教育設施應當明確註明“在規劃中”或者“在建設中”。

房地產中介機構在居間代理二手房買賣過程中,不得以學區房名義掛牌二手房;不得以明顯高於市場價格或政府公佈的交易參考價格掛牌二手房;不得組織出售方聯合抬高報價;不得協助交易雙方簽訂陰陽合同。

網絡自媒體不得散佈與國家房住不炒大政方針相違背的觀點;不得配合開發商和房地產中介機構炒作學區房等話題;不得片面和歪曲解讀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得編造和傳播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故意製造噱頭或藉助“熱點”事件煽動擾亂社會秩序。

瀋陽房產管理部門將會同市場監管部門、網信部門開展全市房地產銷售宣傳專項整治,依法嚴肅查處房地產銷售宣傳中的違法違規行爲。

根據住建部等八部門的要求,房屋買賣是近來各地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一個重要方面。7月23日住建部等八部門發佈《關於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提出“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等住房領域突出問題,持續開展整治,逐步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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