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住建局:黃埔、南沙等8區舊改保障性住房不得低於15%
澎湃財訊
9月26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其公開徵求《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於城市更新舊村莊全面改造項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配置的意見(徵求意見稿)》。
其中提到越秀、荔灣、海珠、天河、白雲、黃埔、番禺、南沙等8區改造項目融資地塊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和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的建築面積佔融資地塊住宅建築面積的配置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於15%和5%,花都、從化、增城等3區政策性住房的配置比例由相應的區人民政府確定。(澎湃新聞記者 李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