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發布丨境外反華勢力炒作新疆有所謂的“強迫勞動”等謬論 真相是這樣的

中國網9月26日訊 近年來,境外反華勢力大肆炒作“強迫勞動”“強制絕育”“親子分離”“文化滅絕”“宗教迫害”等謬論,瘋狂歪曲抹黑新疆,攻擊詆譭中國政府的治疆政策,妄圖給中國扣上“種族滅絕”的帽子,妖魔化中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6日發表的《新疆的人口發展》白皮書回應了境外反華勢力炒作的幾個問題。

所謂“種族滅絕”

世人皆知,聯合國大會1948年通過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對“種族滅絕”有明確規定,“係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團體”。對滅絕種族罪的認定,需要由有管轄權的國際司法機構嚴格依照相關公約和國際法規定的要件和程序進行。中國政府依法保障新疆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各項權利的鐵的事實與境外反華勢力的構陷形成鮮明對照。

所謂“強迫勞動”

境外反華勢力肆意編造“強迫勞動”謊言,抹黑中國反恐、去極端化工作,打壓新疆棉花、番茄、光伏等產業,破壞中國參與全球產業鏈合作,進而剝奪新疆各族羣衆的勞動權、發展權,妄圖使其處於封閉落後的貧困狀態,進而在新疆製造混亂。

事實上,新疆始終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高度重視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大力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充分尊重勞動者意願,依法保障公民勞動權利,積極踐行國際勞工和人權標準,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努力使各族羣衆都能通過辛勤勞動創造幸福生活、實現自身發展。2014年至2020年,新疆的勞動就業總人數從1135.24萬人增加到1356萬人,增長19.4%;年均新增城鎮就業47萬人,其中,南疆地區14.91萬人,佔31.72%;農村富餘勞動力年均實現轉移就業281.82萬人次,其中,南疆地區173.14萬人次,佔61.44%。

新疆在反恐和去極端化鬥爭中依法設立的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以下簡稱“教培中心),與世界上許多國家推行的去極端化中心、社區矯正、轉化和脫離項目等,在本質上沒有區別。實踐證明,這是預防性反恐和去極端化的成功探索,完全符合《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聯合國《防止暴力極端主義行動計劃》等一系列反恐決議的原則和精神。教培中心提升了學員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能力和就業能力,增強了學員的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2019年10月,教培中心學員全部結業。結業學員或自主擇業、或自主創業、或在政府幫助下就業,大都實現了穩定就業。

一直以來,新疆各族勞動者包括教培中心結業學員,都是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職業,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與有關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獲得相應報酬,不存在任何強迫行爲。

所謂“強制絕育”

境外反華勢力採取數據造假、無中生有、妄加揣測、玩弄數字遊戲等手段,炮製虛假報告,誣稱“新疆對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採取強制性計劃生育政策抑制其出生率”,旨在進行“人口滅絕”。

衆所周知,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憲法法律明確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中國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一直堅持國家指導和個人自願相結合的原則,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選擇權。新疆依法實行計劃生育,嚴厲禁止強制節育、強制孕檢等行爲,各族羣衆是否採取避孕措施、採取何種方式避孕,均由個人自主自願決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廣大婦女享有根據自己身體及家庭情況選擇節育的自主權。隨着婦女地位的提高和婚育觀念的轉變,越來越多的婦女傾向於晚婚晚育、少生優生,選擇長效避孕措施。一系列數據顯示,新中國成立以來維吾爾族人口增長長期保持較高水平,人口規模持續擴大,所謂“抑制出生率”“人口滅絕”完全是無稽之談。

所謂“親子分離”

境外反華勢力謊稱,新疆“爲實施大規模拘禁行動,設置寄宿制學校”,“阻止維吾爾族父母、親戚或社區成員撫養其子女”,製造“代際分離”,“同化”維吾爾族。

新疆地域遼闊,總面積166.49萬平方公里,村鎮距離較遠,一些農牧區的羣衆居住分散,家長接送孩子上學不便。開展寄宿制教育有利於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實現教育均衡發展,有利於集中優質教育資源,保障教學質量,同時大大減輕學生家庭負擔。寄宿制學校學生週一至週五在校,週末及節假日在家,有事可隨時請假。學生是否寄宿,完全由家庭自願選擇。所謂“親子分離”,完全是歪曲事實、造謠污衊。

所謂“文化滅絕”

境外反華勢力捏造事實,誣稱新疆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旨在“同化”少數民族,消滅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文化傳統,實施“文化滅絕”。

人所共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國家主權的象徵,學習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不僅中國如此,世界其他國家也是如此。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有利於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動各民族發展進步。中國政府大力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明確規定“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數民族學生爲主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從實際出發,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實施雙語教育”。

新疆依法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同時在中小學開設了維吾爾語、哈薩克語、柯爾克孜語、蒙古語、錫伯語等課程,充分保障了少數民族學生學習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有效促進了少數民族語言文化的傳承發展。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在教育、司法、行政、社會公共事務等領域得到廣泛使用。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保護和發展。新疆加強文物資源保護傳承,交河故城、克孜爾石窟等6處文物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樓蘭古城等133處文物公佈爲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9000餘處不可移動文物得到有效保護。新疆積極蒐集、保護、搶救了一批各民族古籍,如翻譯出版了瀕於失傳的《福樂智慧》,整理出版了蒙古族史詩《江格爾》等多種民間口頭文學作品。依託民族樂器製作技藝,維吾爾族桑皮紙製作技藝、地毯織造技藝、哈薩克氈繡和布繡項目設立了4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瑪納斯”“維吾爾族麥西熱甫”等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和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新疆堅持尊重差異、包容多樣、相互欣賞,充分尊重和保護各種民俗文化,實現多元文化和諧共處。“元宵燈會”“麥西熱甫”“阿依特斯”“庫姆孜彈唱會”“那達慕大會”“花兒會”等深受各族羣衆歡迎的民俗活動廣泛開展。

這一系列事實證明,所謂“文化滅絕”完全是罔顧事實、顛倒黑白。

所謂“宗教迫害”

境外反華勢力污衊新疆限制宗教自由,監視信教羣衆的宗教活動,禁止穆斯林封齋,強拆清真寺,迫害宗教人士。

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國政府一項長期的基本國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新疆依照國家憲法法律,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正常宗教活動有序進行。信教羣衆依照教義、教規和傳統習俗,在宗教場所和自己家進行正常宗教活動,包括禮拜、封齋、過宗教節日等,完全遵從個人意願,不受干涉和限制。新疆翻譯出版了中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柯爾克孜文等多種文字的《古蘭經》《布哈里聖訓實錄精華》等宗教經典書籍,爲各族信教羣衆獲得宗教知識提供便利。關心關愛宗教人士,將教職人員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免費爲其購買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大病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每年進行健康體檢。重視伊斯蘭教教職人員的培養培訓,新疆現有10所伊斯蘭教院校,培養了一批較高素質的教職人員,有效保障了伊斯蘭教健康有序傳承。

爲滿足信教羣衆正常宗教需求,新疆通過修繕、新建、遷建、擴建等措施,積極改善宗教場所條件,優化環境佈局。政府還出資對清真寺實施“七進兩有”(水、電、路、氣、訊、廣播電視、文化書屋進清真寺,主麻清真寺有淨身設施、有水沖廁所)、“九配備”(配備醫藥服務、電子顯示屏、電腦、電風扇或空調、消防設施、天然氣、飲水設備、鞋套或鞋套機、儲物櫃),極大便利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羣衆。所謂“宗教迫害”,完全是子虛烏有、惡意中傷。

白皮書指出,由上可見,境外反華勢力炒作的所謂新疆“種族滅絕”是徹頭徹尾的謊言,是對中國治疆政策和新疆發展成就的污衊,是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嚴重踐踏。美國等一些國家的反華勢力儼然以“人權衛士”自居,無視自身對印第安人等土著居民犯下種族滅絕罪行的黑暗歷史,無視自身存在根深蒂固的種族歧視等系統性問題,無視自身挑起戰亂造成他國數以百萬計無辜民衆傷亡的人權污點,以己度人,賊喊捉賊,充分暴露了其在人權問題上的雙重標準和虛僞醜陋的霸權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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