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群众称广东普宁一水塘非法填埋建筑垃圾,官方:已清理并问责 

近日,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期间,有群众举报称,普宁市高埔镇宫角村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灌溉水塘被人非法填埋十几亩建筑垃圾,导致农田无法灌溉,填埋时间有十余年,而且高埔镇新圩村龙江两边河道也被大量倾倒建筑垃圾,新圩村河段被缩减1/3,河流污染严重。

督察组将线索转交地方办理后,9月25日,广东省在公开的一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中称,群众举报“建筑垃圾倾倒”事项属实,但“污染河流”事项不属实。目前,针对建筑垃圾填埋问题,镇政府已组织人力物力,全面清理、修整;高埔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高车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炳荣,龙堀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启梧予以立案调查,并问责两人。

经查,群众反映的水塘系1974年高埔公社为了农户粮食增收,开荒造田,把原河道裁弯取直后遗留面积约9亩的小水塘,作为池塘养殖,其中上段约7亩水塘权属龙堀村集体所有,下段1.8亩水塘权属高车村集体所有。大约1995年2月,经高车村村民朱娘存向高车村经联社申请,高车村同意将该村所属部分1.8亩水塘租给朱娘存养鱼。2000年后,由于朱娘存身体欠佳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外出务工,致使鱼塘多年失管堆满淤泥。余下约7亩水塘权属龙堀村,因该村疏于管理处于闲置状态。

2010年期间,由于水塘逐渐干涸,周边村民未经高车村和龙堀村村委会同意且避开镇村日常巡查,擅自把建筑垃圾偷倒池塘内,至2013年7月,该水塘已被堆满建筑垃圾且杂草丛生。自2013年7月后,高埔镇、村两级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偷倒偷填埋建筑垃圾行为,该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极少发生。

经现场勘查,龙江河高埔镇新圩村河段河岸一小部分存在被部分黄土、渣土填埋的情况,根据该河段已设立界桩,河堤被填黄土宽度仅约2米左右。经现场目测,未发现河流被污染的情况。经对龙江河高埔镇新圩村河段群众举报点及上下游300米处分别采样检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水质Ⅲ类。

针对宫角村原水塘内被建筑垃圾填埋的问题,高埔镇政府组织人力,并出动钩机6台和搬运车25辆对原水塘内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转运至普宁市定点处理机构绿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理,预计至9月25日晚能清运完所有建筑垃圾,至9月27日前对原基本农田部分实施复耕。针对龙江河高埔镇新圩村河段被部分黄土渣土填埋问题,落实高埔镇政府组织人力,并出动钩机3台和搬运车10辆对侵占河道的黄土渣土进行全面清理、修整,力争3天内恢复河道原貌。

此外,由高埔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高车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炳荣,龙堀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启梧予以立案调查,并问责两人。

近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83187732),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广州市第A125信箱),受理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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