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羣衆稱廣東普寧一水塘非法填埋建築垃圾,官方:已清理並問責 

近日,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廣東期間,有羣衆舉報稱,普寧市高埔鎮宮角村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灌溉水塘被人非法填埋十幾畝建築垃圾,導致農田無法灌溉,填埋時間有十餘年,而且高埔鎮新圩村龍江兩邊河道也被大量傾倒建築垃圾,新圩村河段被縮減1/3,河流污染嚴重。

督察組將線索轉交地方辦理後,9月25日,廣東省在公開的一批羣衆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情況中稱,羣衆舉報“建築垃圾傾倒”事項屬實,但“污染河流”事項不屬實。目前,針對建築垃圾填埋問題,鎮政府已組織人力物力,全面清理、修整;高埔鎮紀委對相關責任人高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黃炳榮,龍堀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鄭啓梧予以立案調查,並問責兩人。

經查,羣衆反映的水塘系1974年高埔公社爲了農戶糧食增收,開荒造田,把原河道裁彎取直後遺留面積約9畝的小水塘,作爲池塘養殖,其中上段約7畝水塘權屬龍堀村集體所有,下段1.8畝水塘權屬高車村集體所有。大約1995年2月,經高車村村民朱娘存向高車村經聯社申請,高車村同意將該村所屬部分1.8畝水塘租給朱娘存養魚。2000年後,由於朱娘存身體欠佳以及其他家庭成員外出務工,致使魚塘多年失管堆滿淤泥。餘下約7畝水塘權屬龍堀村,因該村疏於管理處於閒置狀態。

2010年期間,由於水塘逐漸乾涸,周邊村民未經高車村和龍堀村村委會同意且避開鎮村日常巡查,擅自把建築垃圾偷倒池塘內,至2013年7月,該水塘已被堆滿建築垃圾且雜草叢生。自2013年7月後,高埔鎮、村兩級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嚴厲打擊偷倒偷填埋建築垃圾行爲,該處傾倒建築垃圾行爲極少發生。

經現場勘查,龍江河高埔鎮新圩村河段河岸一小部分存在被部分黃土、渣土填埋的情況,根據該河段已設立界樁,河堤被填黃土寬度僅約2米左右。經現場目測,未發現河流被污染的情況。經對龍江河高埔鎮新圩村河段羣衆舉報點及上下游300米處分別採樣檢測,結果均達到地表水水質Ⅲ類。

針對宮角村原水塘內被建築垃圾填埋的問題,高埔鎮政府組織人力,並出動鉤機6臺和搬運車25輛對原水塘內建築垃圾進行清理,並轉運至普寧市定點處理機構綠源環保有限公司處理,預計至9月25日晚能清運完所有建築垃圾,至9月27日前對原基本農田部分實施復耕。針對龍江河高埔鎮新圩村河段被部分黃土渣土填埋問題,落實高埔鎮政府組織人力,並出動鉤機3臺和搬運車10輛對侵佔河道的黃土渣土進行全面清理、修整,力爭3天內恢復河道原貌。

此外,由高埔鎮紀委對相關責任人高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黃炳榮,龍堀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鄭啓梧予以立案調查,並問責兩人。

近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廣東省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20-83187732),專門郵政信箱(廣東省廣州市第A125信箱),受理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信訪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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