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9月26日訊(記者郭一鵬通訊員李焱)9月25日晚間,南京高速三大隊交警巡邏至繞城高速谷裏段時,發現一輛黑色奔馳越野車停靠在應急車道內,車後方沒有擺放任何警示標誌,一名男子正在路邊“方便”。

這樣的行爲既不文明,又十分危險。交警詢問後得知,該男子是車上一名喝了酒的乘客,坐在副駕駛的位置,由於途中想“方便”,所以駕駛人就將車輛停在路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非緊急情況下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交通違法行爲,交警對駕駛人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駕駛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應合理安排行程,如果開車時出現內急,應該開到服務區,然後再去上廁所。在高速上“方便”,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校對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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