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1348张,总面值达13.82万元,9月26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一批超市购物卡进行拍卖。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这批购物卡在南京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被警方扣押,该案案值达3亿余元,此次拍卖所得将用于缴纳罚金及退赔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等。

“上架”购物卡1326张,均已有人出价

紫牛新闻记者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看到,玄武法院此次“上架”的购物卡共有1348张,其中500元面值的购物卡每2张为一组,作为1件拍品进行拍卖,共有5件;100元面值的购物卡除6张零头以外,每20张作为一组拍卖,共有67件;50元面值的购物卡总共12张作为1件拍品拍卖。

法院在标的物介绍中特别提醒,标的物市场价(余额)由公安部门在案件侦办中,向发卡单位核实确认金额后,交由法院进行处置。标的物交付以实物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质量、真伪及正常使用等保证。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从9月26日上午10点开始,起拍价均为每组购物卡总面值的“七折”。记者下午5点在拍品平台上看到,所有拍品均有人出价竞买,其中拍品“面值100元购物卡20张”均已竞价至1700元以上,其中已有多组的当前价达到1800元,即卡面价值的九成;拍品“面值500元购物卡2张”的最高当前价达900元;“面值50元购物卡12张”的当前价达482元。

拍卖所得将用于缴纳罚金及退赔损失等

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这些被拍卖的购物卡,来自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

玄武法院2020年12月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徐某民系南京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些公司设立后,招聘业务员,采用口口相传的方式,以高息为诱饵,通过非法发行所谓理财产品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其中,以其中两家公司名义非法发行的“金玉满堂”系列理财产品共计吸收人民币3.3亿余元,损失2.7亿余元;以另一家公司名义非法发行的“红利宝”系列理财产品共计吸收人民币792万元,损失498万余元。

最终,玄武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某民等7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0万元至5万元不等,其中一人适用缓刑;责令徐某民等人在各自非法吸收存款的范围内继续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

因徐某民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今年8月,法院作出裁定,拍卖、变卖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扣押的涉案财物超市购物卡1348张。

此次拍卖将于9月27日上午10点结束。一位业内人士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按照以往司法拍卖的规律,在接近拍卖结束时,还将有一波竞价过程。但因为此次拍品的特殊性,最终的成交价不会高于市场价即卡面价值。从目前竞买者的参与情况看,这次拍卖已经达到了基本效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万承源

校对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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