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計1348張,總面值達13.82萬元,9月26日,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對一批超市購物卡進行拍賣。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瞭解到,這批購物卡在南京一起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案件的偵查過程中被警方扣押,該案案值達3億餘元,此次拍賣所得將用於繳納罰金及退賠集資參與人的經濟損失等。

“上架”購物卡1326張,均已有人出價

紫牛新聞記者在阿里司法拍賣平臺看到,玄武法院此次“上架”的購物卡共有1348張,其中500元面值的購物卡每2張爲一組,作爲1件拍品進行拍賣,共有5件;100元面值的購物卡除6張零頭以外,每20張作爲一組拍賣,共有67件;50元面值的購物卡總共12張作爲1件拍品拍賣。

法院在標的物介紹中特別提醒,標的物市場價(餘額)由公安部門在案件偵辦中,向髮卡單位覈實確認金額後,交由法院進行處置。標的物交付以實物爲準,法院不承擔拍賣標的瑕疵、質量、真僞及正常使用等保證。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爲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拍賣從9月26日上午10點開始,起拍價均爲每組購物卡總面值的“七折”。記者下午5點在拍品平臺上看到,所有拍品均有人出價競買,其中拍品“面值100元購物卡20張”均已競價至1700元以上,其中已有多組的當前價達到1800元,即卡面價值的九成;拍品“面值500元購物卡2張”的最高當前價達900元;“面值50元購物卡12張”的當前價達482元。

拍賣所得將用於繳納罰金及退賠損失等

紫牛新聞記者瞭解到,這些被拍賣的購物卡,來自一起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案件。

玄武法院2020年12月公佈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徐某民系南京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這些公司設立後,招聘業務員,採用口口相傳的方式,以高息爲誘餌,通過非法發行所謂理財產品向社會不特定公衆吸收資金。其中,以其中兩家公司名義非法發行的“金玉滿堂”系列理財產品共計吸收人民幣3.3億餘元,損失2.7億餘元;以另一家公司名義非法發行的“紅利寶”系列理財產品共計吸收人民幣792萬元,損失498萬餘元。

最終,玄武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徐某民等7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九個月不等,並處罰金40萬元至5萬元不等,其中一人適用緩刑;責令徐某民等人在各自非法吸收存款的範圍內繼續退賠各集資參與人的經濟損失。

因徐某民未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履行,今年8月,法院作出裁定,拍賣、變賣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在案件偵查過程中扣押的涉案財物超市購物卡1348張。

此次拍賣將於9月27日上午10點結束。一位業內人士告訴紫牛新聞記者,按照以往司法拍賣的規律,在接近拍賣結束時,還將有一波競價過程。但因爲此次拍品的特殊性,最終的成交價不會高於市場價即卡面價值。從目前競買者的參與情況看,這次拍賣已經達到了基本效果。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萬承源

校對蘇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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