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央行:我國已初步形成支持綠色金融發展政策體系

● 本報記者 彭揚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日前在2021年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年會上表示,經過幾年努力,我國已初步形成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政策體系和市場環境,綠色金融在推動經濟綠色轉型過程中發揮着重大作用。

在綠色金融產品方面,陳雨露介紹,今年二季度末,我國本外幣綠色貸款餘額已達到14萬億元,同比增長26.5%。今年前8個月,我國綠債發行規模超過3500億元,同比增長152%,已超過去年全年發行額。其中,碳中和債券累計發行1800多億元。 

在國際合作方面,陳雨露透露,今年G20主席國意大利恢復了G20可持續金融研究小組,並將其升級爲工作組,綠金委主任馬駿代表人民銀行繼續擔任該工作組的共同主席。工作組正在起草《G20可持續金融路線圖》,並積極推進可持續金融分類標準和可持續信息披露標準的可比性、兼容性和一致性,預計《G20可持續金融路線圖》將於10月底正式發佈。

在綠色金融標準方面,陳雨露表示,今年4月,人民銀行聯合發改委、證監會發布了新版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推動國內綠色債券標準的統一,促進了與國際標準的銜接。“目前,中國與歐洲正在牽頭研究可持續金融分類共同標準,第一版有望在今年年底前發佈。”他透露。

針對金融業如何支持低碳轉型實現“雙碳”目標,陳雨露認爲,一是做好落實“雙碳”目標的規劃。金融機構應深刻理解落實雙碳目標所帶來的機遇與風險,在科學研判的基礎上制定短期、中期和長期的減碳目標,以及業務發展戰略規劃。二是完善綠色金融治理機制,強化環境氣候信息的披露。三是深入研究金融如何支持經濟低碳轉型。高碳行業和企業低碳轉型,需要大量資金支持,目前綠色金融體系尚不能充分覆蓋轉型金融活動,應深入研究如何建立轉型金融的界定標準、披露要求、激勵機制和配套措施,開展試點,並出臺相應指導意見。四是繼續擴大綠色金融地方試點,提升創新水平。未來的試點應更加重視落實碳達峯、碳中和的新舉措,更加重視與國際接軌。比如,一些試點地區的機構可嘗試以中歐可持續金融分類共同標準作爲產品貼標的基礎,推出面向全球市場的中國綠色金融產品。五是繼續大力開展綠色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積極探索新的領域,包括金融支持生物多樣性保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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