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市定價目錄》徵求意見啦!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擬實行政府指導價

來源:首都教育

《北京市定價目錄》(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啦!

最新版的《北京市定價目錄》擬增加“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內容,同時備註“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管理,參照執行”。

本次徵求意見的時間爲2021年9月24日至10月23日,公衆可通過郵件、電話、傳真、網站等多種渠道提出意見建議。

意見反饋渠道如下:

1.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2.通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5號院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綜合處(請在信封上註明“意見徵集”字樣)

3.電話:010-55590396

4.傳真:010-55590834

5.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動”板塊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見徵集”專欄中提出意見。

各位家長如果有什麼好建議,可以去提出哦~

之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其中明確要求強化培訓收費監管,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

具體包括以下五方面內容: 

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明確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於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各地政府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培訓機構在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按屬地原則,規定了定價權限。 

科學制定收費標準

明確了制定收費標準的原則、主要考慮因素,規定了成本構成、主要指標審覈的原則等。 

強化信息收費公開

包括要求培訓機構做好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相關信息的公開工作,將有關材料及時報送相關部門等。 

加強收費行爲監管

包括要求培訓機構嚴格規範自身培訓收費行爲,相關部門依職責加強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等。 

部署各地切實抓好組織實施

如何制定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有何意義和作用?

依據《價格法》規定,政府指導價是指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和範圍規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根據《價格法》規定和《意見》精神,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制定政府指導價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要求。

一是明晰定價原則和範圍。 要堅持學科類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以有效減輕學生家庭教育支出負擔爲目標,以平均培訓成本爲基礎,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線下和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

二是明確定價權限。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明確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制定,或經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由地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由培訓機構辦學許可審批地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制定。

三是加強成本調查。 要根據相關規定,開展成本調查,嚴格覈減不合理成本,尤其是加強對培訓機構人員薪酬、培訓場地租金、宣傳費、研發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等主要成本項目,以及關聯交易的調查審覈。

四是科學實施分類定價。 要根據培訓成本和特點,區分線上和線下以及不同班型分類制定基準收費標準,並明確標準課程時長。

五是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適時對收費政策開展評估,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完善。

六是明確實施時間。 各地要於2021年底前出臺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管理政策,並做好政策銜接。

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有利於遏制培訓機構過度逐利行爲,促進其公益屬性的迴歸;有利於降低過高的校外培訓收費標準,切實減輕學生家庭教育支出經濟負擔;有利於增強校外培訓收費透明度,更好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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