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传统行业反垄断并不遥远:“插座一哥”公牛集团被罚近3亿

历时3个多月,“插座一哥”公牛集团被反垄断调查结果公布,因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被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公司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共计2.95亿元。

公牛集团被反垄断调查信息公布之初,公司股价一度大跌。5月13日收盘,公牛集团报收181.65元/股,跌幅4.62%,总市值1090.95亿元。此后波动上行至7月13日达229.88元/股,随后整体下行。截至9月27日收盘,公牛集团报收163.99元/股,涨幅1.51%,市值已跌破1000亿。

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公牛集团被反垄断调查源于今年上半年,5月12日,“插座一哥”公牛集团公告称,公司在5月11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报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报备的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对公牛集团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当时,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金融律师董智毅介绍,按照反垄断法之规定,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董智毅以茅台与经销商纠纷事件为例解释。2013年1月5日,茅台向内部客户系统下发通报文件,对全国共计16家经销商做出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重庆3家经销商由于降价和串货被处暂停执行茅台酒合同计划,并被扣减20%保证金、给予黄牌警告等。对于以上3家低价销售和串货的经销商,茅台要求其在通报下发之日起3天内迅速将有关产品按照公司零售指导价收回,并限期在通报下发之日起一周内整改,经省区、大区验收合格后再行考虑恢复合同计划,对于在限期之内没有收回相关产品和进行整改的经销商,公司将重罚。继茅台之后,五粮液也对降价、跨区及跨渠道违规销售的经销商进行了处罚。

随后,国家发改委对贵州茅台及五粮液实施的限定最低转售价格违反了《反垄断法》为由处罚4.49亿元,其中茅台被罚2.47亿,五粮液被罚2.02亿。处罚依据是我国《反垄断法》第14条的纵向限制竞争协议即纵向垄断协议以及第15条规定。

9月27日,公牛集团公告称,公司当天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实际上抑制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应当发挥的无形之手的功能,价格取决于供需双方的平等博弈、理性谈判,生产商对零售商限定商品价格,该行为本身都违反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价格应当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生产商不是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固定价格行为意味着旱涝保收,这个行为违反反垄断法。

“竞争是市场经济活力之源,所以违反竞争规律,人为固定价格违反反垄断法,所以监管部门予以处罚有法律依据。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市场效果和道德效果有机统一,既尊重和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有助于推动公牛和竞争伙伴之间的公平自由的竞争。这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市场主体的活力有正向作用。”刘俊海认为。

罚款金额为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的3%

公牛集团创立于1995年,专注于民用电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包括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数码配件等电源连接和用电延伸性产品。公司深耕民用电工领域,2018年11月,公司转换器产品(移动插座)被工信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确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公牛集团被外界称为“插座一哥”。根据情报通数据,2018年-2020年公司转换器产品、墙壁开关插座产品在天猫市场线上销售排名均为第一。2018年,公牛集团转换器产品在天猫市场线上销售市场占比超六成。

公牛集团2021年半年报中提到,公司在民用电工领域内创新性地推行线下“配送访销”的销售模式,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75万多家五金渠道销售网点(含五金店、日杂店、办公用品店、超市等)、 12万多家专业建材及灯饰渠道销售网点及25万多家数码配件渠道销售网点,这些渠道将销售网点拓展到城市、乡村的门店、卖场、专业市场等各种场所,形成了较难复制的线下营销网络。

2020年2月,公牛集团登陆上交所主板。2018年—2020年,公牛集团营收分别为90.65亿元、100.4亿元、100.5亿元,同期归属净利润分别为16.77亿元、23.04亿元、23.13亿元。2019年和2020年民用电工毛利率分别为41.37%、40.06%。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20亿元,同比增长41.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1亿元,同比增长76.85%。其中,电连接业务实现收入29.88亿元,同比增长32%;智能电工照明业务实现收入26.40亿元,同比增长61%;数码配件业务实现收入1.74亿元,同比下降10%。

9月2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牛集团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处公牛集团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98.27亿元3%的罚款,计2.95亿元。

公牛集团表示,上述处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3%,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74%。本次处罚预计会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2.95亿元。

该反垄断罚款并非今年第一单。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处罚,责令阿里集团应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金,阿里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的4%,高达182.28亿元。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金融律师董智毅认为,此前,很多国内企业认为反垄断离自己很远,被调查的企业要么是国际巨头,或者是互联网巨头,传统行业反垄断很少。事实上,现实中反垄断处罚的案例非常多,而且近年来的趋势非常明显,反垄断也是全方位的。

随着产业升级,以及反垄断不断完善,任何一个企业在行业内只要处于领先地位,或者涉嫌垄断地位,都应该把反垄断作为一个很重要的日常选项。未来,反垄断的方向在法制层面越来越细化,包括反垄断调查的强度、立法层面的提升。所以后续会有更多反垄断处罚案例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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