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瀋陽提高人才首次購房補貼:博士畢業生由6萬元提高到7萬元

澎湃新聞記者 計思敏

9月28日,澎湃新聞從遼寧省瀋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瀋陽市日前發佈《高校畢業生和高新技術企業人才首次購房補貼實施細則(新修訂)》,與此前的政策相比,博士畢業生補貼由6萬元提高到7萬元,碩士畢業生由3萬元提高到4萬元,本科畢業生和技師由1萬元提高到2萬元。

據悉,瀋陽提高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系堅持人才優先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高校畢業生在推薦瀋陽振興發展中的作用。

此次補貼範圍包括,在瀋陽就業創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和2017年(含)後入學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博士畢業生(以上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全額撥款在編人員)首次購房(2017年1月1日後購房),並承諾在瀋陽就業創業5年以上的,申請時畢業年限、首次購房時間均不超過5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

另外,對於瀋陽市域內高新技術企業新引進的實用人才(2018年1月1日後社保關係由外地轉入瀋陽市或戶籍由外地遷入瀋陽市,同時正在引進企業工作並繳納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和2017年(含)後入學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博士畢業生或具有技師職業資格等級以上,首次購房(不動產權證書發證日期爲2018年1月1日以後),承諾在引進企業工作5年以上,經企業推薦,可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

對於房屋用途的認定,實施細則明確,房屋用途以瀋陽市自然資源局覈查結果爲準,房屋用途爲住宅、自住的給予補貼,房屋用途記載爲公寓、公建或其他用途的不予補貼。

對於首次購買住房的認定,實施細則亦進行規定,申請人提交的房產應爲本人在瀋陽初次購買或獲得的首套居住性房產。在申請人提交的房產之前,申請人在瀋陽不能以任何形式擁有(或曾經擁有)任何房屋用途的房產。申請補貼時必須取得房屋不動產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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