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 今年8月疫情防控期間,河南焦作一男子對防疫工作人員實施毆打,經鑑定爲輕微傷。9月26日,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審理,並當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經審理查明:2021年8月7日16時許,被告人王某騎電動車至焦作市解放區豐澤園B區南門時,在此執行疫情防控工作任務的工作人員琚某要求其佩戴口罩,掃健康碼、行程碼進行登記,被告人王某拒不配合,以暴力手段抗拒防控措施,騎電動車強行進入小區並衝撞防疫工作人員琚某,後對琚某實施毆打。經鑑定,琚某損傷程度爲輕微傷。另查明,2021年9月23日,被告人王某的家屬與被害人琚某自願達成刑事和解協議,琚某接受賠償款10000元,並對王某的行爲表示諒解。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王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爲防控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措施,其行爲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公訴機關指控其犯罪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害人已與被告人的家屬達成刑事和解,對王某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張建忠)

編輯:張馨予審覈 :新聞總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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