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管“進”也管“出” 首批浦東新區法規出爐

新華社上海9月28日電(記者郭敬丹、何欣榮)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28日表決通過《上海市浦東新區深化“一業一證”改革規定》和《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主體退出若干規定》。這是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制定的首批兩件浦東新區法規,分別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和11月1日起施行,爲浦東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強化法治保障。

深化“一業一證”改革規定爲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提供有力制度支撐。“一業一證”改革,是指通過優化審批流程和集中審批程序,將市場主體進入特定行業涉及的多張許可證整合爲一張行業綜合許可證的改革舉措。

該規定提出深化“一業一證”改革的具體要求,包括建立行業綜合許可證單軌制改革,建立行業綜合許可證統一有效期制度,對納入“一業一證”改革的行業涉及的場所、設備、人員、資金、管理制度等審批條件,可以實行告知承諾制;支持浦東新區探索實行基於“一業一證”改革的市場準營承諾即入制;編制“一業一證”改革行業清單等。

市場主體退出若干規定主要包括規定市場主體註銷環節的便利化措施,創設強制除名和強制註銷制度,建立代位註銷制度等。

例如,優化簡易註銷登記程序,通過“一網通辦”平臺,推動市場主體退出全程線上辦理;明確市場主體被強制除名的一系列法律後果,及時釋放名稱資源,在保障債權人等相關方利益的同時,及時清理消滅“失聯企業”“殭屍企業”主體資格;強調清算義務,明確市場主體未經清算被依法註銷的,其清算義務人承擔的組織清算義務不變等。

今年6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相關決定,授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浦東改革創新實踐需要,遵循憲法規定以及法律和行政基本規則,制定浦東新區法規,在浦東新區實施。(完)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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