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上海市妇联特邀谭芳、张玉霞、温陈静和王海虹4位沪上知名女律师,推出的线上普法小视频栏目“办实事释法典”。四位律师化身“主演”“主播”,以身边人、身边事切入,围绕“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女性职场劳动保护”“邻里关系及继承关系”等主题,以案述“典”。

问:丈夫在外欠债,妻子离婚后也要承担这笔债务吗?

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只有以下三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 2.、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需要所负债务 ;3、债权人举证合法证明是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达成借债合意的。

因此,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欠下大额债务,这笔钱又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的,另一方无需承担,若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法院还可以判决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如何避免“被负债”,这里还有几个小技巧:1、尽量避免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大额借款的合同上随意签字;2、避免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等接收或支付配偶不明款项;3、尽量对配偶的经营状况有所了解,避免莫名债务。

(来源:谭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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