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上海市婦聯特邀譚芳、張玉霞、溫陳靜和王海虹4位滬上知名女律師,推出的線上普法小視頻欄目“辦實事釋法典”。四位律師化身“主演”“主播”,以身邊人、身邊事切入,圍繞“婚姻家庭糾紛解決”“未成年人保護”“女性職場勞動保護”“鄰里關係及繼承關係”等主題,以案述“典”。

問:丈夫在外欠債,妻子離婚後也要承擔這筆債務嗎?

答: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只有以下三種情況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共同承擔:

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一方事後追認; 2.、家庭日常生活、生產經營需要所負債務 ;3、債權人舉證合法證明是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達成借債合意的。

因此,夫妻一方瞞着另一方欠下大額債務,這筆錢又沒有用於家庭生活、生產的,另一方無需承擔,若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法院還可以判決該方少分或不分財產。

如何避免“被負債”,這裏還有幾個小技巧:1、儘量避免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大額借款的合同上隨意簽字;2、避免通過自己的銀行賬戶、支付寶、微信等接收或支付配偶不明款項;3、儘量對配偶的經營狀況有所瞭解,避免莫名債務。

(來源:譚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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