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寶馬車拍賣,起拍價只要1元?南京法院:既能節約司法拍賣成本,又可加速案件回款

對,你沒有看錯!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瞭解到,該院下月將以這一超低價格拍賣一輛寶馬三系轎車。據介紹,這是南京法院首次以1元起拍價拍賣刑事案件涉案財產。

法官表示,此舉不但能節約司法拍賣成本,還能提升執行到位率,加速案件回款。記者注意到,浙江法院的刑事涉案財產拍賣,目前已進入“1元時代”。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寶馬轎車下月1元起拍,目前已有人報名

揚子晚報記者看到,目前,秦淮法院已將這件特殊的拍品“掛”上阿里司法拍賣平臺。

從法院提供的照片看,這輛寶馬轎車外觀保存較好。調查情況表顯示,這輛轎車初次登記日期爲2005年8月2日,當前行車裏程約23萬公里,車輛型號爲BMW325i、排量2.5L。該車目前被秦淮法院查封,無抵押。

法院提醒,該車長時間停放,電瓶沒電,輪胎缺氣,車身有劃痕,內飾破損腐蝕嚴重,變速箱有故障,搭電打火也無法啓動,今年2月份年檢沒有通過。買受人應在成交後一個月內,將車輛維修至可檢驗、年檢狀態,否則按悔拍處理。法院還提醒,競買人在參拍前,需自行了解車輛上牌規定,並自行承擔因環保、排放標準等問題產生的不能上牌後果。

1元的超低起拍價格爲這輛待拍的寶馬轎車吸引了不少人氣。記者發現,儘管距10月14日拍賣還有半個多月的時間,但已有1人報名參拍,另有3000多人觀看了拍賣頁面,140人設置了提醒。

揚子晚報記者瞭解到,這輛寶馬轎車涉及一起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案件。2011年1月至8月間,陳某寶爲獲取非法利益,作爲天津某基金管理公司在南京地區的個人代理,與他人共同爲公司開展融資理財活動。陳某寶以該公司投資煤礦開採、煤炭銷售等爲由,通過組織聽課、講解宣傳及口口相傳等方式,共向不特定社會公衆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1690餘萬元。2016年4月,陳某寶主動至公安機關投案。秦淮法院經審理認爲,陳某寶的行爲已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人民幣10萬元;退賠各集資參與人的經濟損失。陳某寶提起上訴後,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2月作出終審裁定,維持了原審判決。

因陳某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秦淮法院於今年9月依法裁定拍賣其名下的這輛寶馬轎車。

“1元起拍”既能節約成本,又可加速案件回款

那麼,秦淮法院此次爲何要以1元的價格起拍這輛寶馬轎車?

揚子晚報記者從該法院瞭解到,目前這輛轎車的市場價值爲3萬元左右,經當事人議價,最終採取“1元起拍”的方式。這樣既能節約傳統評估的高額費用和評估所需的時間成本,也能減輕承辦人的工作量。

“節約成本只是好處之一,另一個好處是可以提升執行到位率,加速案件回款。”承辦法官介紹,“1元起拍”將吸引更多受衆參與競拍,降低購買門檻,能顯著提高本次司法拍賣的效率和成功率,進而加快退賠工作進度,儘早並更大程度爲集資參與人挽回損失。

揚子晚報記者注意到,這次拍賣雖然起拍價只有1元,但如想參拍需先繳納保證金5000元,承辦法官表示,此舉在於防止非理性競買。“司法拍賣具有嚴肅性,若成功競得不能隨意悔拍,否則保證金不僅不予退還,甚至會依情節對惡意競買者採取罰款或拘留等強制措施,若重新拍賣價格未達到第一次拍賣價格則需補全相應差價。”法官表示。

法官告訴揚子晚報記者,目前浙江法院的刑事案件涉案財物司法拍賣,已進入“1元時代”。去年7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浙江省法院刑事案件涉案財物網絡司法拍賣工作規程》,創造性地實行“一元起拍、價高者得”的競價規則。在該規程施行後推出的第一批拍品裏,就包括一輛市場估價62萬餘元的保時捷卡宴。司法拍賣平臺上的記錄顯示,這輛汽車最終以77萬餘元的價格成交。數據顯示,首批成交的8件拍品平均溢價率達308.13%,最高1135.77%,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位執行法官告訴記者,刑事案件涉財產判項是刑事判決的重要組成部分,執行工作應當及時有效,但以往依照民商事案件的執行規則和流程處置刑事案件涉財產經常會出現處置週期長、貶值幅度大等問題。採取“1元起拍”規則,結合配套措施,將提高這類財產的處置效果,這同時也體現了對犯罪行爲的打擊力度,增強了法律的震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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