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日前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六条举措,旨在贯彻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总体目标,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根据最新政策,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哈尔滨购房将获得补贴,满足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生可获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此外,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提高至30年。

十六条举措

据“哈尔滨发布”官方微信10月10日消息,哈尔滨市住建局等部门日前制定《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执行期15个月,即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适时予以调整。

主要举措包括:对年度信用等级为绿牌和蓝牌的开发企业,2022年6月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高层达到一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多层达到二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的,企业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已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满足返还条件的应尽快予以返还。同时,根据企业信用和项目建设进展实际,监管资金入账金额在扣除5%留存监管资金后仍有余额的,在返还各阶段监管资金的基础上,每阶段提高原来应返额度的20%,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6个月社保的,以及已自主创业的,年龄在35岁以下的各类人才,在哈尔滨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购房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生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2万元。

新市民在哈尔滨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万元。

自2021年10月1日起,全市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别按1.5%、2%、2.5%执行。

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

各区、县(市)政府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属地主体责任,积极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促销活动。

进一步完善政策

2020年11月,哈尔滨市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共计十四条措施。

中证君注意到,此次哈尔滨出台的十六条措施与去年底出台的十四条措施有一些重合之处,这也是对去年底政策的进一步完善。

例如,在异地公积金使用方面,两次政策都提出“支持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龄方面,均明确“由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

此外,两次政策也都提到:支持房企打折促销;对实际用于居住用途的公寓房屋水、电收费按民用价格标准执行。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哈尔滨常住人口为1000.99万。

鼓励人才落户

近年来,不少城市都表现出了对人才的渴望,在购房、落户上给予扶持。哈尔滨去年也曾出台了《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

该政策规定,对哈尔滨市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领域新引进并落户的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在哈购房时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对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对在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对在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7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对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新引进并落户的正高级职称人员(45岁以下),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对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副高级职称人员(40岁以下),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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