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清除“殭屍”企業 首創企業除名

■ 深圳特區報記者 何泳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企業註冊局最新統計顯示,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累計共有商事主體370.9萬戶,同比增長7.4%,其中企業234.5萬戶,同比增長8%。據市統計局公佈的《深圳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中常住人口1756.01萬人計算,全市每千人擁有商事主體211.2戶,擁有企業133.6戶。

可喜的數據背後也有隱憂。深圳在全國率先開展商事制度改革後,在大幅降低商事主體登記門檻方面取得顯著成效,市場主體快速進入市場的同時,不經營的“殭屍”商事主體和“失聯商事主體”的數量也在持續增長,嚴重威脅市場交易安全。

完善商事主體退出機制,創新企業註銷制度,是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清單涉及的重要內容之一。深圳在全國首創商事主體除名和依職權註銷制度,解決企業“退出難”。2021年3月1日起,除名和依職權註銷制度已經實施。截至目前,已批量除名531家商事主體,作出9批次共159家企業依職權註銷公告,已依職權註銷85家商事主體。

拓寬企業退出市場渠道

王女士是一家國有企業的行政專員,前段時間在給一家長期停業的下屬企業辦理註銷時發現,由於合作方外國股東長期失聯,難以按照一般程序進行註銷。不過,這個“老大難”問題在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推出的依職權註銷制度的幫助下,迎刃而解。

“‘殭屍’商事主體和‘失聯商事主體’這些企業往往因存在營業執照、公章或是股東、相關人員下落不明等情況,過去按照正常程序辦理註銷登記困難重重。現在政策出來之後,對企業來說就解決了一個大難題。”王女士說。

深圳在全國首創商事主體除名和依職權註銷制度,對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被標記爲經營異常狀態滿兩年且近兩年未申報納稅的,可以將商事主體予以除名。

對“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依法被責令關閉的”“依法被撤銷設立登記的”或者“依法被除名”的商事主體,6個月內仍未申請辦理註銷登記的,由商事登記機關依職權進行註銷,實施市場強制退出。以清除長時間不經營的“殭屍”和“失聯”的商事主體,淨化市場環境。

該兩項制度寫入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已於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

同時,深圳進一步拓寬企業退出市場渠道。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企業註冊局法制科關勇剛告訴記者,我市創設歇業登記制度,對商事主體存續期間遇到經濟危機、疫情等不可抗力或因其他困難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活動的,允許其向商事登記機關申報“歇業”登記。另外,針對在實踐中因商事主體的投資人或者分支機構的隸屬企業已註銷導致商事主體無法辦理相關登記的,允許特殊情形註銷。

拓寬企業退出市場渠道的舉措出臺,受到企業的普遍歡迎。中美創投總裁胡浪濤表示,相關舉措利於進一步規範市場經營秩序,便利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辦理相關主體退出手續,對社會信用體制也有很大助益。

部門聯動助力企業便捷退出

拓寬企業退出市場渠道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多部門聯動才能達到最佳效果。

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國資委出臺《關於市屬國有“殭屍企業”辦理註銷的指導意見》,變通現行規定,一攬子解決因法人、董事等高管人員失聯、證照不全、股東無法全部參與表決、出資不到位、實際股東與登記股東不一致、前期清算程序未完成、股權被司法機關查封凍結等原因導致企業無法辦理註銷的問題,並明確執照吊銷、無經營、無債權債務關係的國有“殭屍企業”適用簡易註銷程序,加快國有“殭屍企業”出清。

市市場監管局還聯合市中級人民法院等18個部門制訂《關於完善破產工作府院聯動協調機制的實施意見》,2020年又與市中級人民法院就破產清算涉及的若干註銷問題達成會商意見,共同推進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包括建立人民法院與市場監管局的數據共享機制,推廣電子送達,允許破產清算案件管理人或強制清算案件清算組通過網上申請方式,申請破產或強制清算企業的註銷登記;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並終結破產程序,以及裁定終結強制清算程序的企業,適用企業簡易註銷程序,免予提交清算報告等。

據企業註冊局法制科主要負責人李竹稱,下一步將持續深化註銷便利化改革,大力優化“註銷企業一窗通”平臺,提升申請人的辦事體驗感;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共同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爲新時期深化企業退出便利化改革探索道路、積累經驗、作出示範。

“市場環境就像一條江河的水,必須是有出有進,才能流動起來。企業也一樣,‘有生就有死’,這纔是市場經濟的常態。因此,企業是否能順利退出涉及整個市場經濟的活力。” 經濟學教授袁曉江說,市市場監管局主動牽頭進行改革,通過立法試點開展企業除名等制度,徹底解決企業退出難的問題,讓深圳改善營商環境又邁進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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