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海南博鳌道纪海景大酒店“私属海滩”溺亡,家属称“酒店无任何施救措施”

原标题:男子海边不幸溺亡!妻子曾求救入住酒店,却收到这样的回复……

来源:法制网

10月2日,在海南省琼海市博鳌海岸边,游客杨某波傍晚游泳时不幸被海浪卷走,26岁的游客张子琛下水救援,但由于水流湍急,两人都不幸遇难。

事发后,张子琛被确定为琼海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而杨某波的家属则质疑,事发海滩就在所住的琼海道纪海景大酒店旁边,酒店在对外宣传时,还称这片海滩是其“私属海滩”。为何酒店和海滩上都没有任何救援设备和人员?事发海滩是否为公共区域?酒店是否应该担责?

房客及施救者在酒店旁海滩双双遇难

家属称酒店未主动做出任何施救

海南省琼海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在认定救人者张子琛见义勇为的事迹中概述了事发经过。

10月2日18时30分左右,杨某波到入住的琼海道纪海景大酒店附近的海边下水游泳,其妻儿在岸上散步,由于不熟悉水情,杨某波出现溺水情况并呼救。位于其大约三、四米左右的张子琛及其父亲张某军第一时间发现杨某波溺水,立即游去救人。

因夜黑浪大,张某军体力不支,极力回游返回岸边,张子琛继续游去救杨某波。张某军游至岸边后拨打119、120求助。经多方努力,杨某波和张子琛分别于当晚被发现,两人均无生命体征。

10月7日,杨某波的妻子在社交平台发文,描述了事情发生的详细过程。

文中提到,“寻求酒店帮助时,酒店说需要上报让等回复,但一直没有等到任何回复。酒店在此期间未主动做出任何施救措施。酒店为了入住率用‘私属海滩’虚假宣传,出事后便称公共海滩推卸责任。事发前一天,该区域海滩才出现溺亡事故,但酒店未做出任何的提醒和警示。”

杨某波的姐姐表示,事发后多日,酒店都没有给家属任何解释,让他们非常失望,未来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酒店,“很难去接受这个事情,哪怕发再多声音,感觉酒店也没什么反馈。未来我们肯定走司法途径。”

事发后酒店撤下“私属海滩”宣传语

曾因虚假宣传被罚款

在家属发来的一段视频中,记者可以看到,酒店旁的沙滩上平时也有人穿着泳衣在踩水。

事发当天(10月2日)沙滩上还没有警示牌,10月4日,沙滩上多了一块“海域水情复杂,请勿下海戏水游泳”的红色警示牌

杨女士认为,酒店管理存在漏洞,而且此前宣传的“私属海滩”也存在误导,“因为后期很多人还会去旅游,酒店我肯定要追责。而且私人沙滩宣传照现在也被他们换掉了,这片沙滩没有管理,我觉得这个都是漏洞。”

对此,事发的琼海道纪海景大酒店拒绝接受采访,称对此事“不清楚”,并告诉记者去咨询相关部门的案卷记录。

事发前,在商旅平台上,琼海道纪海景大酒店曾对外宣称酒店的卖点之一就是“动感十足的私属海滩”,如今这样的宣传已经撤下。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因虚假宣传,该酒店还被处罚过。2020年2月,琼海市市场监管局发现,该酒店宣传住宿其客房可以“治疗呼吸系统疾病”,未经卫生部门审查擅自发布医疗用语广告,违反广告法,对其罚款20万元。

律师:酒店是否担责的关键

在于是否尽到应有告知、警示义务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伟召告诉记者,酒店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关键,在于酒店虚假宣传“私属海滩”后,是否尽到了应有的告知、警示义务。

他表示:“民法典里明确规定了‘高度危险责任’,有的酒店会采取纸条的形式提醒禁止游泳,然后顾客签字予以明知。宣传说酒店拥有海滩作为酒店卖点,事后又删除了相关宣传字眼,那就说明了酒店也意识到了存在虚假宣传。那么争议的焦点就在于酒店有没有尽到足够的提醒和安保义务。”

吴律师指出,如果酒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进入酒店,且安保措施不到位,没有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如设置救生员、救生圈等),导致入住客人在酒店近距离的海滩或海域因游泳等溺水身亡,酒店应承担一定责任。“除非酒店举出相反的证据,能够证实他们尽到了足够的、充分的提醒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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