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在海南博鰲道紀海景大酒店“私屬海灘”溺亡,家屬稱“酒店無任何施救措施”

原標題:男子海邊不幸溺亡!妻子曾求救入住酒店,卻收到這樣的回覆……

來源:法制網

10月2日,在海南省瓊海市博鰲海岸邊,遊客楊某波傍晚游泳時不幸被海浪捲走,26歲的遊客張子琛下水救援,但由於水流湍急,兩人都不幸遇難。

事發後,張子琛被確定爲瓊海市見義勇爲積極分子,而楊某波的家屬則質疑,事發海灘就在所住的瓊海道紀海景大酒店旁邊,酒店在對外宣傳時,還稱這片海灘是其“私屬海灘”。爲何酒店和海灘上都沒有任何救援設備和人員?事發海灘是否爲公共區域?酒店是否應該擔責?

房客及施救者在酒店旁海灘雙雙遇難

家屬稱酒店未主動做出任何施救

海南省瓊海市委政法委、市見義勇爲工作協會在認定救人者張子琛見義勇爲的事蹟中概述了事發經過。

10月2日18時30分左右,楊某波到入住的瓊海道紀海景大酒店附近的海邊下水游泳,其妻兒在岸上散步,由於不熟悉水情,楊某波出現溺水情況並呼救。位於其大約三、四米左右的張子琛及其父親張某軍第一時間發現楊某波溺水,立即游去救人。

因夜黑浪大,張某軍體力不支,極力迴游返回岸邊,張子琛繼續游去救楊某波。張某軍遊至岸邊後撥打119、120求助。經多方努力,楊某波和張子琛分別於當晚被發現,兩人均無生命體徵。

10月7日,楊某波的妻子在社交平臺發文,描述了事情發生的詳細過程。

文中提到,“尋求酒店幫助時,酒店說需要上報讓等回覆,但一直沒有等到任何回覆。酒店在此期間未主動做出任何施救措施。酒店爲了入住率用‘私屬海灘’虛假宣傳,出事後便稱公共海灘推卸責任。事發前一天,該區域海灘纔出現溺亡事故,但酒店未做出任何的提醒和警示。”

楊某波的姐姐表示,事發後多日,酒店都沒有給家屬任何解釋,讓他們非常失望,未來將通過法律途徑起訴酒店,“很難去接受這個事情,哪怕發再多聲音,感覺酒店也沒什麼反饋。未來我們肯定走司法途徑。”

事發後酒店撤下“私屬海灘”宣傳語

曾因虛假宣傳被罰款

在家屬發來的一段視頻中,記者可以看到,酒店旁的沙灘上平時也有人穿着泳衣在踩水。

事發當天(10月2日)沙灘上還沒有警示牌,10月4日,沙灘上多了一塊“海域水情複雜,請勿下海戲水游泳”的紅色警示牌

楊女士認爲,酒店管理存在漏洞,而且此前宣傳的“私屬海灘”也存在誤導,“因爲後期很多人還會去旅遊,酒店我肯定要追責。而且私人沙灘宣傳照現在也被他們換掉了,這片沙灘沒有管理,我覺得這個都是漏洞。”

對此,事發的瓊海道紀海景大酒店拒絕接受採訪,稱對此事“不清楚”,並告訴記者去諮詢相關部門的案卷記錄。

事發前,在商旅平臺上,瓊海道紀海景大酒店曾對外宣稱酒店的賣點之一就是“動感十足的私屬海灘”,如今這樣的宣傳已經撤下。

記者查詢資料發現,因虛假宣傳,該酒店還被處罰過。2020年2月,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現,該酒店宣傳住宿其客房可以“治療呼吸系統疾病”,未經衛生部門審查擅自發布醫療用語廣告,違反廣告法,對其罰款20萬元。

律師:酒店是否擔責的關鍵

在於是否盡到應有告知、警示義務

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偉召告訴記者,酒店是否應該承擔責任的關鍵,在於酒店虛假宣傳“私屬海灘”後,是否盡到了應有的告知、警示義務。

他表示:“民法典裏明確規定了‘高度危險責任’,有的酒店會採取紙條的形式提醒禁止游泳,然後顧客簽字予以明知。宣傳說酒店擁有海灘作爲酒店賣點,事後又刪除了相關宣傳字眼,那就說明了酒店也意識到了存在虛假宣傳。那麼爭議的焦點就在於酒店有沒有盡到足夠的提醒和安保義務。”

吳律師指出,如果酒店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進入酒店,且安保措施不到位,沒有盡到安全提醒義務(如設置救生員、救生圈等),導致入住客人在酒店近距離的海灘或海域因游泳等溺水身亡,酒店應承擔一定責任。“除非酒店舉出相反的證據,能夠證實他們盡到了足夠的、充分的提醒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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