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壹現場丨離婚糾紛中60歲以上老人近半數 老年羣體成離婚高發人羣 

隨着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及人口老齡化的不斷加重,老年人離婚、繼承等各類家事糾紛逐年呈現遞增趨勢,老年人權益保護已成爲需要全社會共同面對的重要課題。10月14日,北京西城法院召開“多元調解護航老年人權益典型案例”通報會,就老年人家事糾紛典型案例類案特點、審理情況及該院特色機制進行通報。

老年羣體日益成爲離婚高發人羣

據瞭解,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西城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15978件,其中涉老年人案件8419件,佔全部案件的51%,離婚糾紛中近一半由60歲以上的老人提出訴訟請求,老年羣體日益成爲離婚高發人羣。

據北京西城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趙瑩介紹,西城法院受理的涉老年人家事糾紛案件常見於繼承糾紛、離婚糾紛和贍養糾紛中,並呈現出事實查明難、審理週期長等特點。“西城法院持續推進涉老年人案件的訴源治理和多元調解工作。凡涉老年人案件優先立案、即時調解,第一時間進行司法確認和出具調解書。同時與轄區多家街道人民調解組織建立案件定向委派機制,對涉老年人家事糾紛開通綠色通道,如老年人不方便來院參與訴訟,委派當地街道人民調解組織就地化解。對於身處異地、異國的老年人優先引導在線調解,令當事人足不出戶,實現案結事了。”趙瑩介紹道。

今年以來,西城法院作爲全國法院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試點單位,成立了專門的多元調解管理團隊,對全院的多元解紛力量進行集中管理,實行調解員初調、法官助理跟蹤調解、法官指導把關的訴調對接模式,將訴源治理、多元解紛與司法確認工作無縫銜接,積極提升糾紛化解效能。據張暉庭長介紹,雖然涉老年人家事糾紛案件審理難度較大,但經調解後,雙方當事人對調解結果接受度普遍較高,僅2021年上半年,西城法院通過多元調解機制調解涉老年人家事糾紛案件632件,調解率高達78.1%。

“雲調解”引入翻譯員 老年人“發聲”更清晰

被繼承人羅某出生於浙江台州。羅某與其妻吳某婚後育有一對兒女。2019年6月,羅某因病去世。2021年年初,羅某一家人起訴到法院,希望法院幫忙解決家中多套房產和車輛的繼承問題。

法院受理此案後,將該案委派給人民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調解員在查閱卷宗、詢問當事人後得知繼承人之一羅某母親、年逾九十的羅老太在浙江台州老家無法來京。

調解員與遠在臺州的羅老太聯繫,發現羅老太既聽不懂普通話,也不會說普通話,無法與法院工作人員進行正常溝通。爲此,調解員第一時間與法官聯繫,經商議決定使用“北京法院雲法庭”讓這位耄耋老人端坐浙江台州的家中,也能參加北京法院的調解,同時聯繫老人所在的村民委員會,邀請當地的基層黨組織派人蔘加線上調解,給羅老太做現場翻譯。

庭審中,羅老太明確表示衣食無憂,晚年幸福,放棄羅某遺產繼承權。最終,本案的四名法定繼承人在友好、祥和的“雲調解”中籤訂了遺產繼承協議。

法官表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系第一順位繼承人,應享有法定繼承權。故本案中的羅老太與自己兒媳吳某及兩名孫子女作爲被繼承人的母親、配偶和子女,均有權繼承羅某遺產。本案特殊之處在於,羅老太年事已高,無法來京訴訟,亦存在溝通障礙,傳統的調解方式很難保障其合法權益。

如該案羅老太一樣,部分涉案老年人存在行動不便、言語交流障礙等情況。爲了及時滿足不同訴訟羣體的新需求,西城法院將多元解紛工作與智慧法院建設一體謀劃,實現“線上+線下”雙路徑調解模式,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老年人少跑腿”。同時,在辦理涉老案件時堅持調解優先原則,依託人民調解基礎上聯合基層黨組織等其他調解力量,注重親情感化,力促調解協議的達成。

老人臥牀不起應訴難 法官上門調解解其憂

2021年7月,王某訴至法院,要求繼承其父母遺留的一套房產。西城法院受理該案後委派給人民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調解員通過查閱卷宗和約談當事人發現,本案當事人對房產繼承分配並無爭議,但因王某母親去世時外祖母還在世,所以母親的兄弟姐妹四人都成爲了繼承人。王某母親的四位兄弟姐妹年齡都在七、八十歲,且大多不能行走、臥病在牀,既無法來院應訴也不會操作電腦參與線上訴訟,導致本案處理起來難度較大。

調解員將該情況及時反饋給法官,經商議,法官決定在滿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礎上與王某母親的四位兄弟姐妹所在社區聯繫進行入戶調解。在法官和調解員的不懈努力下,本案最終順利完結,糾紛得以在訴前化解。

法官表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系第一順位繼承人,應享有法定繼承權。該案中,王某的母親先於外祖母去世,故王某母親的四位兄弟姐妹系本案的繼承人,有權作爲當事人參與訴訟。

近年來,爲滿足人民羣衆特別是老年當事人的多元解紛需求,西城法院秉持以民優先、司法爲民的理念,對老年當事人提供預約立案、上門調解、巡迴開庭等便民利民舉措。此外,西城法院持續豐富訴訟服務舉措,在立案大廳設立流動導訴員,針對老年人提供一對一全流程訴訟服務幫助。2021年至今,西城法院已爲2102位老年人提供全流程訴訟服務。

“半路夫妻”離婚多 貼心調解促和諧

2015年,65歲的王某(男)結識了來北京照看兒孫的61歲的李某(女)。不久,兩人登記結婚。2021年初,王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李某離婚。王某稱李某是外地人,與其結婚是爲了北京戶口,以方便爲兒子搖號買車。

西城法院受理此案後,將該案委派給人民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李某接到調解員電話後情緒激動,稱不同意離婚,王某起訴離婚是其子女的意思,而非本人意願。面對手拄柺杖的王某和情緒激動幾近昏厥的李某,調解員經與法官商議,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充分傾聽兩位老人的意見,並通過子女試圖瞭解老人的真實生活狀況和意圖。雖然本案最終調解離婚,但經過調解員耐心細緻的調解後,兩位當事人及各自的子女均敞開心扉,解開心結,冰釋前嫌。

法官表示,該案是老年人離婚糾紛的典型案件。據統計,西城法院受理的老年人離婚糾紛案件中,再婚老年人離婚率超過了65%,且因再婚導致的家庭繼承糾紛佔比也達到14.3%。對於再婚的老年人來講,其再婚往往具有較多的目的性考量。比如該案中,王某稱其再婚的目的是想找個老伴照顧自己的日常起居,認爲李某再婚的目的是想解決自己的住房、戶口和經濟問題。雙方從各自利益出發,加之子女參與,導致矛盾擴大,最終以離婚收場。雖然,本案通過調解員的調解雙方解開了心結,但現實生活中此類情況引發的問題仍值得關注。

西城法院建議老年人之間加強溝通交流,注重感情培養,減少功利性家庭關係。在有能力表達真實意願時提前製作遺囑,再婚老年人可以於再婚前對財產作出明確約定,營造良好家庭氛圍,樹立良好家風。子女應當作爲父母及社會溝通的橋樑,多多關護父母的婚姻質量,對父母之間及父母與他人之間潛在或者已經發生的矛盾糾紛及時幫助化解。同時,社會各界應當更多地關注、關愛、關心老年人,進一步重視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發展老齡事業,充分保障老年人蔘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共同推動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養”的社會和諧進程。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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