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一周年:取得实质进展,首批40条授权事项22条已正式落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帆 深圳报道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并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

时隔一年后,综合改革试点取得了怎样的进展?

10月14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一周年进展成效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指出,总的来看,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首批40条授权事项中,22条已经正式落地、取得实质进展,其他18条事项正在有序推进。

此外,除了已经实施的改革事项之外,按照要求,还有一批落地方案、实施细则正陆续按程序编制推进。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扎实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面上改革提供示范。

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

过去一年里,深圳在科技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民生服务供给、国际规则对接等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推出了一批改革成果,尤其是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

深圳证券交易所时隔21年恢复了主板发行功能,主板与中小板合并正式实施,形成了“主板+创业板”的市场格局,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顺利上市。

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圳实行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制度,试行地下空间分层设权,形成配置更精准、调节更灵活的空间资源配置机制。

其中备受关注的是,深圳率先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以特区立法形式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个人破产法规,成立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上线首个个人破产一体化办理平台,今年7月审结全国第一宗个人破产案件,填补了我国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空白。同时,深圳大力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首创市场主体除名制、依职权注销制,试点歇业制,目前已批量除名531家商事主体,依职权注销85家商事主体。

改革红利也正在不断释放。譬如,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施以来,新上市公司208家,IPO合计融资超过1500亿元,港澳涉税、规划、医疗等专业人士获准在深圳提供服务,在港澳上市的9种药品和2种医疗器械率先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获批使用,等等。

在通关便利化改革方面,深圳推出便利通关“新29条”措施,着力打造一流的通关环境,特别是大力推行“湾区组合港”,实现一次报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报关成本降低30%。今年1-8月,深圳进出口总额增长15.9%。

通过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深圳进一步释放了发展活力。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圳的商事主体仍然保持强劲增长,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商事主体超过370万户,同比增长7.2%,商事主体密度稳居全国城市的首位。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博士后杨海波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和先行示范区,在科技创新、民生服务供给等各个领域做出的有益改革探索,不仅是深圳助力于广东打造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需要,也是深圳深度参与全球竞争的需要,同时,深圳形成的经验和模式也可以向其他地方推广。

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

深圳是一座因创新而生的城市,科技创新扮演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截至2020年,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8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5万家,位居全国城市前列,有8家企业入选世界500强;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2.7万亿元,实现增加值9747亿元,占GDP比重超过35%,成为第一支柱产业与主要经济增长点。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巡视员陈少兵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深圳要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支撑如此宏大的叙事,一定要有世界一流的产业来支撑,而唯有高新技术产业承担得起这样的重任。

科创产业历来是深圳所长,另一方面,在当前全球经济、科技博弈的背景下,深圳正致力于走向创新的源头,打造创新全过程生态链。

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推广深圳47条经验和创新做法,首要一条便是建立“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在10月14日的发布会上,深圳市长覃伟中详解了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其中,他介绍,深圳以立法形式明确将不低于30%的市级科技研发资金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这也是全国首例。深圳制定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完善科研经费长期稳定投入机制。同时,高标准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鹏城实验室,高水平打造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重大创新平台。

2020年,深圳全社会研发投入经费超过13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93%,位居全国前列;PCT国际专利申请量2.02万件,占全国的1/3,连续17年居全国各大城市首位,为新时代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树立新的样板。

在科技创新制度环境优化方面,深圳率先实行了非竞争性、竞争性双轨制科研投入机制,持续优化了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机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的使用权。

覃伟中指出,“接下来,我们将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框架之下,在国家部委的支持指导之下,进一步完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切实担负起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深圳责任,努力为科技强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科技部副部长邵新宇也表示,下一步,科技部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深圳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

2019年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深圳要发挥作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

尤其是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深圳成为了多种国家战略的交汇地,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深圳也需要在更大的范围内,扛起中心城市的责任担当,更好地发挥核心引擎作用。

综合改革试点,如何助力深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赵辰昕在发布会上表示,开展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能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形成有力支撑。深圳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引擎,在深圳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率先完善各方面制度,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有利于增强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核心引擎功能。

此外,开展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有利于以规则衔接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的合作发展。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动粤港澳三地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

在促进粤港澳规则衔接方面,深圳作出了颇多尝试。比如在跨境司法协作方面,探索完善国际法律服务和协作机制,探索建立泛亚太地区破产重整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等。比如完善高层次人才居留便利制度,实行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为居住在港澳的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进行投资创业、经贸交流以及来华工作都提供便利等。

最后,开展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还有力推动了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创新发展。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都是粤港澳合作的重要平台。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注重制度创新、先行先试,支持和推动这些创新平台合作发展。

“我们做了一些统计,首批授权事项中,28个事项在前海先行先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国际人才服务工作站等也都在前海落户。”赵辰昕介绍。

赵辰昕表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这些改革举措,很多都是开创性的、突破性的。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实落地,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更好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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