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首宗個人破產和解案

108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張某個人破產和解程序,這是《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自今年31日實施以來,首宗立案和審結的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和解的個人破產案件 。

債務人張某爲公司經營性貸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而負債,經法院多次強制執行未能全額清償。

截至債權申報期限屆滿之日,債權人平安銀行申報了債權。經審覈確認,債權額爲970379.73元。綜合債務人財產收入、債權債務情況、生活醫療需求以及家庭生活等情況,張某在管理人的協助下,經與債權人初步協商,達成和解方案:張某履行5.2萬元款項的支付義務後,剩餘未清償債務予以免除。

截至9月30日,深圳市中級法院共收到個人破產申請755件,其中個人破產和解申請47件;正式啓動破產程序17件,其中和解程序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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