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30分鐘190元,“一日男友”太荒唐 | 新京報快評

“一日男友”涉及敏感的人身租賃問題,遊走在灰色地帶,面臨諸多不可控的風險。

文 | 胡欣紅

租男(女)友又出現了新的“變種”。

據媒體報道,如今青年羣體中悄然出現了“一日男友”情感體驗類服務。在一些視頻平臺上搜索“一日男友”,就能找到某博主在某線下門店租到一日或多小時男友的體驗視頻。而在某電商平臺上搜索,則會跳出同款“一日男友”體驗的鏈接,價格從幾十元1小時的“盲盒”到30分鐘190元的“首席”不等。有的店鋪甚至介紹,“一日男友”服務是給閨蜜生日送禮的“佳品”。

每逢佳節就逼婚。爲了應對“逼婚”,租女(男)友回家過年公衆雖然抱有同情和理解,但有關道德法律等方面的隱憂與爭議一直未能停息。而今悄然興起的“一日男友”,同樣概莫能外。

在很多過來人看來,既然想戀愛就應該找個合適的人好好愛一場,整出“一日男友”這種虛凰假鳳的遊戲,有失荒唐。不過,“一日男友”的出現,也有其背後原因。

隨着社會的發展,單身男女數量劇增,單身人羣面臨心理與婚戀的巨大壓力需要合理緩解和釋放,有需求自然就會有供給。更何況,“一日男友”還跟時下最爲流行的“盲盒”聯繫起來,無疑會勾起一些單身女性的獵奇心。

當然,“一日男友”涉及敏感的人身租賃問題,雖不像租女(男)友回家過年那樣存在“過夜”之類引人遐想的事兒,但也遊走在灰色地帶,會面臨諸多不可控的風險。

由於男女朋友身份關係的特殊性,在一些特定場景中,易產生違法甚至犯罪行爲。萬一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趁虛而入,豈不是引狼入室?租女(男)友回家過年會鬧出糾紛甚至告上法庭,“一日男友”何嘗不存在類似的隱憂?

從法律關係來看,租借“一日男(女)友”的行爲,是雙方訂立了一份類似勞務合同的契約,租借人支付報酬,“男友”或“女友”提供聊天、陪逛街等正常服務。只要沒有證據證明其存在“性交易”行爲,就無法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有關賣淫、嫖娼的條款對其進行管制。要對平臺與相關各方行爲進行規範與約束,無疑需要更大的管理智慧。

與此同時,也要看到,“一日男友”背後所折射的部分單身女孩“缺愛”和“不懂愛”等問題,不能再簡單以“荒唐”而等閒視之。

實際上,不知道怎麼愛、缺乏愛的能力,已經成爲當下不少年輕人面臨的突出問題,社會層面有必要對此進行相關教育引導,並多提供一些針對年輕人的公共社交、心理諮詢等服務,緩解其情感需求。

此外,“一日男友”服務的興起,看似“荒唐”,卻也提醒社會,加強對年輕人進行“愛的教育”,也是一件刻不容緩的事情。

而一些高校開設婚戀相關的選修課,就是在此方面的積極嘗試。“婚戀選修課”受到大學生追捧,經常一課難求的情況,也證明了這種現實需求。大學時期是青年“練愛”的重要時間段,如果能通過開設“婚愛課”,幫助年輕人領悟真愛,強化他們在情感生活方面的尊重、誠信和責任意識,自然也就少些“一日男友”這種社會隱憂了。

作者丨胡欣紅(教師)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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