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7日訊(高志強 記者 佘雨桐)一場突如其來的交通事故,讓多年的好友產生矛盾。近日,黑龍江省綏濱縣人民法院法官多次奔走,努力協調,最終成功調解了一起因搭乘朋友順風車引發的交通事故案件,讓傷者及時拿到了賠償款。

2021年7月19日凌晨3時許,李某駕車載着梁某到連隊幹農活,行駛至某連隊路段時,因駕駛操作不當,與路邊樹木發生碰撞。事故造成車輛損壞,駕車人李某、乘車人梁某受傷。此次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駕駛人李某負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後,在二人住院期間,李某支付了梁某所有的醫療費用,但二人在其它賠償上未達成一致,梁某將李某訴至法院。

法官來到原告牀前進行案件調解。

法官在立案過程中,發現被告李某及原告梁某因車禍受傷,目前均臥牀無法行動,爲儘快解決糾紛,打開雙方當事人心結,法官前往雙方家中瞭解情況並進行訴前調解。在病人牀前,法官悉心詢問了病情,以雙方多年友情爲突破口,釋法明理,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李某給付梁某各項費用共計8萬元,至此該糾紛得以解決。

“真的謝謝法官,讓我和李某冰釋前嫌,也讓我第一時間拿到了交通事故賠償款!”當梁某在病牀旁收到賠償款時,激動地說到。

原告拿到賠償金。

法官提示,“好意同乘”本是一種樂於助人的行爲,屬於互幫互助的傳統美德,應予鼓勵。但《民法典》明確,“好意同乘”機動車駕駛人承擔着保障好同乘人員人身及財產安全的義務,在造成同乘人員人身損害時,機動車駕駛人應依其過錯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機動車駕駛人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應當減輕駕駛人的賠償責任。

廣大駕駛員應時刻謹記並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警示和要求,牢牢樹立安全駕駛的意識,謹慎行車,杜絕一切不利於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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