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莆田命案背後:4戶人家土地糾紛20年,建房成村民矛盾高發區

兇案發生已經過去一週有餘,歐某中仍未被抓獲。

近日,福建莆田市秀嶼區平海鎮發生2死3傷的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歐某中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此前,歐某中曾在社交平臺自稱在翻建房屋的過程中被鄰居阻撓,遭到黑惡勢力打砸,並控訴村幹部不作爲。10月14日,莆田警方回應稱,該案件不存在涉黑涉惡情況。

實際情況比歐某中的自述更加的複雜,歐某中和包括被害人在內的3戶鄰居因土地、建房問題已有20多年的糾紛矛盾,村鎮等多方曾介入協調,但均無完全化解矛盾。

長達20多年的糾紛,各方已經發生過多次大大小小的衝突。其中1995年,歐某中和歐某貴因舊房建設用地權權屬產生爭議,引發肢體衝突;2020年3月,歐某勇爺爺在阻攔歐某中建房途中意外死亡,之後歐某勇提起民事訴訟。

平海鎮下屬一村負責土地、村建的村幹部直言,過去幾年,建房問題成爲農村糾紛矛盾的高發區。建房前需要鄰居簽字“四鄰協議”,時常一些村民將其利用成刁難他人的工具。基層幹部也只能介入調解,多數調解不成的只能拖着。

10月16日,秀嶼區治違辦專門下發了緊急通知,叫停在建的農村個人建房,對其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前述村幹部還介紹,目前區裏已經開始梳理和統計轄區內農村建房引發糾紛的情況,“希望引以爲戒吧”。

4戶人家的20多年建房糾紛

10月13日,莆田市秀嶼區政府相關負責人向媒體表示,嫌疑人歐某中與被害鄰居歐某發三人均因土地問題產生爭議地塊,隨後發生糾紛至今。

秀嶼區政府相關負責人介紹,2017年9月,嫌疑人歐某中辦理了危房新建手續後,建房過程中,歐某中與鄰居歐某貴、歐某勇、歐某發發生糾紛。

歐某中獲批建蓋新房的地塊是早年間由歐某貴的哥哥所贈予,而歐某貴則認爲其哥哥私自將共有土地無償贈予歐某中,曾進行阻撓。早在1995年,歐某中蓋房時,雙方就曾發生肢體衝突致輕傷。

歐某貴表示,歐某中老婆跟其哥哥的老婆是姐妹,“我哥哥叫他(歐某中)回來蓋房子,蓋我們兄弟的地。”他說,歐某中第一次蓋舊的房子,他本人就不同意,雙方發生衝突。後來歐某中房子還是蓋起來了。

書面材料顯示,2016年2月歐某中申請舊房新建,2016年12月19日,平海鎮政府審批新建150平方米。2017年9月3日,秀嶼區政府審批通過。

平海鎮上林村村支書歐陽鑾接受媒體採訪時稱,2017年,歐某貴得知歐某中的新房建改申請獲批後,再次提出歐某中獲批的100平米土地是自己的,要求歐某中歸還土地權。

歐某貴也予以證實,他說發現歐某中家的鉤機進場準備施工,他過去阻擾,歐某中就停止了蓋房。之後,村鎮幹部對雙方做過兩次調解,但未能調解成功。

歐某中與另一鄰居歐某勇也存在土地爭議的地塊。歐陽鑾曾介紹,二人曾因歐某中開挖其舊宅另一側山坡發生爭執,經村幹部再次調解後,雙方達成協議並對土地界限作出記號。但歐某中未按協議執行,破壞界限,導致雙方再起爭執。

10月17日,歐某勇證實,兩家的糾紛也歷時多年,直到2017年歐某中建房,家人和自己都曾參與過阻止。2020年3月15日,歐某勇的爺爺在阻止歐某中建房途中意外身亡,歐某勇隨即對歐某中提起民事訴訟。

歐某勇說,一審法院沒有認定歐某中的責任,訴訟官司一直打到省法院,現在還在打。在打官司期間,歐某中仍要建房,去年年底歐某勇也參與了一次阻止建房。村鎮幹部、派出所民警也曾介入進行過調解,但最終均未達成。

秀嶼區政府提供給媒體的材料中稱,歐某中與被害人歐某發的爭議地塊面積約爲10平米。歐陽鑾稱:“2016年,歐某中家的舊房還未拆除時,歐某中就用石頭將舊房西南側圍攔,進行砌坡。歐某發則認爲其行爲佔用了自己的土地,隨即引發激烈爭吵。”由於雙方均不認可調解方案,建房一事再被擱置。

歐某中妻子及女兒,對於歐某中和三家的糾紛未做回應。

歐某中妻子歐某香此前接受華商報採訪時稱,2017年的時候只有兩家人阻止她家蓋房,而到了2019年,另一家歐某發也出面阻止她家蓋房。

歐某香稱,之前找到上林村村幹部及鎮上的包村幹部,都表示會讓他們家建房,稱只要在規定審批的紅線範圍內就行。但每當歐某香家準備施工的時候,總會有人來阻止。上級部門也安排了人員前來現場查看,也給鎮上包村幹部交代讓其幫忙解決,但問題始終沒有解決。

秀嶼暫停農村建房,梳理統計轄區建房糾紛

秀嶼區平海鎮位於莆田平海灣,東南兩面臨海,下轄20個行政村,上林村是其中之一。歐某中和歐某發均是上林村人。

10月10日下午1時51分,歐某中持刀闖入歐某發家中。被害人家的監控視頻顯示,歐某中在1點54分離開,整個行兇時間僅3分鐘,造成歐某發家2死3傷。案發後,歐某中至今不見蹤影。

10月16日,進出上林村的主要路口均設置了檢查崗,來往車輛均需開後備廂檢查,進出村口需要持身份證,驗明是當地村民纔可以出行。多個路段的電線杆上貼上了對歐某中的通緝公告,同時有武警持械巡邏。

參與搜查的平海鎮工作人員羅乾(化名)表示,事發地所處的地形和地貌也比較複雜,既緊臨東海,又依靠着鷺峯山山林。同時考慮到歐某中在當地已經生活了多年,對當地的環境非常熟悉,也給搜尋增加難度。

羅乾說,爲了防止他再一次傷人犯罪,警方採取了海陸空全方位地毯式的搜索,直升機在海平面與山林之間盤旋搜尋。他事發後就被調到前方,參與搜山。搜山人員一般十幾人組成一隊,然後逐個山頭進行搜尋。

他介紹,目前上林村附近山都已經搜尋了一遍,仍未有歐某中的蹤影。目前,當地政府已經安排人員開始對周邊村落進行入戶檢查,防止嫌疑人躲在居民家中。同時,一些無人居住的房屋樓房,也將成爲重點檢查對象。

10月16日,秀嶼區治違辦下發《關於暫停農村個人建房施工及開展農村個人建房安全隱患大排查的緊急通知》。

通知中稱,即日起,全區所有在建的農村個人建房一律暫停建設,不得施工。各鎮要立即行動起來,組織人員對轄區內近期在建農村個人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大排查,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不留隱患。

通知還要求,對排查出存在安全隱患,要立即採取果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對排查時發現的違章建設行爲立即予以制止,並納入“兩違”進行嚴格管控。

一村幹部表示,目前已經接到通知,要求對轄區內農村建房糾紛進行統計、梳理,並及時向上級上報。

基層幹部的困惑:鄰里土地糾紛何解?

陳韜(化名)是平海鎮下轄村的一名村幹部。在他看來,歐某中事情有一定的偶然性,這樣走極端的方式不應該獲得支持,但對於當地確實難以迴避的是:較長一段時間以來農村建房問題已經引發了很多矛盾糾紛,或大或小,應該足夠引發社會的重視。

陳韜表示,在很多莆田人的傳統觀念裏,人生最大的三件事——“結婚、生子、蓋房”。所以,蓋房一直佔據至關重要的地位,大宅子、新房子,不僅意味着居住條件更好,更意味着家境殷實、家族興旺、光宗耀祖,在村子的身份與地位高人一等。

“一些人即使在外面買了商品房,全家人都已經搬走,但也一定要在農村老家的宅基地上把房子建起來。”陳韜說,在秀嶼“只蓋不住”的情況很常見,一些經濟一般的家庭還會舉債蓋房,蓋好後也不住就出門打工。

秀嶼區當地確實不少樓房框架已經建設有些時年,但並未裝修,也無人居住,房屋門口雜草叢生,外表面長出青苔。

在村裏,陳韜負責農村建房手續審批,流程一般首先是戶主提出申請,必須符合“一戶一宅”的原則,申請理由可以是新建、擴建、危房重建等。其次,建房戶主需要到村委會領取一張“村民個人建房四鄰意見簽字確認表”(下稱“四鄰協議”),需要擬建房屋正北、正南、正西、正東四面鄰居戶主簽字通過,再由村兩委包組負責人,土地、村建協管員,村主幹進行簽字。

四鄰協議書籤訂後,村委會審覈後再提交鄉鎮規劃建設部門和國土資源部門,之後再上報區政府審覈批准。

然而,很多建房戶就卡在“四鄰協議”這個起步環節。陳韜說,這是糾紛矛盾最多的環節,一些村民會趁鄰居蓋房開始故意不配合簽字,無理取鬧,甚至成爲索要好處的談判條件,“有的要點錢,有的要點菜地。”

陳韜說,有的鄰居間並不是因爲建房糾紛,可能是很多年前的田地、水溝、祖墳等糾紛,甚至是上一兩代人的矛盾,在“四鄰協議”上就是不肯簽字。這種情況就很難通過村幹部調解能夠解決。所以就會出現爭吵,甚至打架的情況。派出所民警一般只處理打架,沒有打架就雙方勸一下,不會介入雙方糾紛中。

除此之外,有的“四鄰協議”簽了,甚至區政府的住房審批都下來了,鄰居卻反悔了。一些家庭甚至會派出家中老人,佔着建房地不走,不讓建設。

陳韜坦言,自己日常處理的糾紛中一半以上都由農村建房引發,所在的村子至少有幾十大大小小的矛盾糾紛存在。村幹部都比較無奈,也都比較困惑,遇到類似這種問題只能拖着,希望事情不要鬧大。

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桂華在接受採訪時談到莆田命案事件時坦言,家務事看起來不大,實際上解決起來卻十分困難。他在基層調查看到,很多民間衝突涉及上代、上上代的糾紛、矛盾和隔閡,再加上經濟因素,建房糾紛很容易成爲死結。

桂華認爲,很多糾紛因歷史遺留問題而起,在法律和事實上都存在“說不清、道不明”的地方,處理起來也非常麻煩。莆田事件,不是一個純粹的法律問題,還是社會秩序問題,“很多鄰里糾紛解決不了,不一定就是基層幹部不作爲,他們很多時候是沒辦法解決這類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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