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围观自杀怂恿“快点喝”?法律不能旁观!

近日,一网红博主在直播中喝农药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

悲剧令人扼腕,而该事件中一个细节则引发了更大争议。据报道,在该博主直播自杀时,很多人纷纷劝其不要做傻事。但同时,也有人质疑“农药只是矿泉水”,更甚者还怂恿其“快点喝”。如今回看这一条条聒噪的弹幕,确实心寒齿冷。

网络有隐蔽性、虚拟性,该主播具体的自杀原因,我们不好判断。但不管怎么说,在他人表现出意欲自我伤害之时,妄加评议,甚至添油加醋极尽煽乎之能事,都未免太过冷血。有道是,“未经他人事,莫论他人非”,不同的人心理承受能力是不同的,看客几句不负责任的闲话狠话,很可能会成为压垮当事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面对类似极端情况,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施救,但至少应该审慎发言,不能看热闹不嫌事大,甚至鼓噪撺掇他人自杀,这种恶意行为不仅有悖道德,更有违法律。据专家介绍,渲染自杀现场氛围,起哄闹事,对自杀有间接促进作用,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治安处罚。同时,起哄围观自杀也是民事侵权行为,起哄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应当看到,类似事件并非孤例。就在今年年初,河南省邓州市一女子意图跳桥轻生,有旁观男子边拍视频边起哄“是不是喝醉酒了”“你倒是跳啊”……之后,该男子因寻衅滋事,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治安处罚。网下也好,网上也罢,相关行为并无本质区别,针对最新案件,法律不能旁观,相关方面应积极行动,对涉事者依法惩治。

不过,相比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舆论普遍认为目前的处罚过轻。从具体法规来看,无论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层面的“寻衅滋事”,事实上都没有明确将“起哄怂恿他人自杀”纳入其中,相关处罚的依据是法条中的一个兜底条款——“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法律界定上的不清晰,非常不利于有效打击上述恶劣行为。从这个角度讲,这起悲剧,是一记法治警钟,看客不要以身试法,相关部门也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严惩类似行为。

还必须要说的是,“网络直播自杀”事件,平台也要负起责任。事后封几个号太过无力,应该加强动态监管,提高对相关信息的警觉性。总之,各方都心怀善意,心存敬畏,悲剧才可能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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