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凌晨,南京鼓樓區開元新寓發生一起火災,現場有100多輛電動自行車和8輛汽車受損,無人員傷亡。當天上午,揚子晚報紫牛頭條記者趕到現場採訪,瞭解到本次火災原因疑似由電動自行車引發,目前消防部門正在調查中。居民反映,小區裏面有電動車充電樁,一處在室內,一處在室外,居民認爲室外的充電樁存在安全隱患,但火災是否與電動車充電有關,還有待消防部門進行調查後得出結論。此外,對於這起火災,居民們十分關心自家車輛受損後續的賠償問題。爲此,記者採訪了相關法律界人士。

火災後小區瀰漫着焦糊味

百輛電動自行車和多輛汽車受損

10月18日上午,揚子晚報紫牛新聞接到讀者爆料,稱當天凌晨鼓樓區開元新寓發生火災,導致自家汽車被燒,目前擔心後續賠償問題,希望媒體關注。

記者趕到位於新模範馬路132-148號的開元新寓時,小區大門口正聚集着多位居民在討論發生於凌晨的火災。資料顯示,開元新寓總建築面積25310平方米,住戶202戶,2000年竣工。記者看到,這是一個總高爲11層的U形小高層建築,一樓是菜場,二樓是商戶,3—11樓爲住戶。

失火的位置位於該棟北面的院中,火災現場已設置了圍擋,相關部門正在進行原因調查。記者跟隨一戶居民進入小區,此時空氣中還瀰漫着一股焦糊味,三層平臺處還有水往下滴,一到三層的外牆立面被火燻得漆黑一片,能夠看出明顯的過火痕跡。

火災發生時火光四射濃煙滾滾

經過二樓存放自行車的平臺時,也能看出被燻黑了一大片,不過居民們說這裏停放的是一些廢棄的自行車。上到三樓平臺向下俯視,能看出火災的慘烈。圍擋裏有多輛電動自行車被燒至僅剩鐵架子,停在車庫裏的也不能倖免於難。不遠處劃線的停車位上有多輛汽車不同程度受損,其中一輛汽車的四個輪胎完全癟掉,前擋風玻璃裂開,四個車窗玻璃全部消失,就連漆面顏色都由原來的香檳色變成了灰褐色。汽車上方的大樹枝葉也被火燎得一片枯黃。

二樓夾層中被燻黑的自行車

據居民介紹,此次火災共有150多輛電動自行車被燒燬,8輛汽車過火受損。但這個數字未得到相關部門認定,目前具體數字還在覈實中。

火災發生在凌晨

當時以爲是有人在放煙花

說起發生在凌晨的這場火災,小區居民孫女士仍心有餘悸。“大概在0點20分左右吧,我當時正在洗漱準備睡覺,就聽到外面有噼裏啪啦的聲音,就像放煙花一樣。因爲我家就住在三樓,於是就出去到平臺看了一下,發現是失火了,火苗和濃煙躥得老高,還聽到爆炸聲。”孫女士告訴記者,她馬上就撥打了119報警,接警員表示此前已經有人報過警了,消防車正在趕來。“聽說是一樓電動自行車起火。”孫女士說。

一到三樓外牆被燻得焦黑

因爲自家的汽車就停在旁邊,孫女士站在三樓平臺向下看,發現下面電動車和汽車都燒了起來。好在不久後,消防車趕到了現場。“車沒有開進來,接了水管過來滅火的,可能小區比較狹窄,消防車進不來。”孫女士說,那輛被燒得面目全非的汽車就是她家的,“看着自家的車起了火,也無能爲力,特別無助。”

汽車被燒得面目全非

從孫女士提供的視頻可以看出,當時現場火光沖天,濃煙滾滾,還不時伴有爆破聲,多名消防員正在奮力滅火。

孫女士說,因爲自己就住在三樓,擔心火勢蔓延,所以一直沒敢睡覺,直到大火被撲滅,消防車離開時心裏還“撲通撲通”跳,那時已經凌晨兩點多了。孫女士的說法得到了多位居民的證實,很多人都因爲這場火災沒睡好覺。

火災後現場一片狼藉

火災疑似電動自行車引發

居民曾向物業反映充電隱患

居民董女士告訴記者,她家有兩輛電動自行車被燒燬,一輛汽車受損。“我家的電動自行車是停在車庫裏的,這次起火的好像是停在外面的電動車。”董女士介紹,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有兩處,一處位於一樓的車庫內,另外一處在車庫外的露天位置。

董女士表示,電動車露天充電時,遇到下雨插頭連接處容易被淋溼,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爲此,她也向物業反映過,建議在車庫外面的充電樁處搭建一個車棚,但沒有得到物業回應。

火災後很多電動車被燒得只剩鐵架

有多位居民告訴記者,起火的位置在電動自行車停放處,火災應該是電動車引發的。但記者從消防部門獲悉,目前火災原因還在調查中。至於是電瓶自燃或者充電引發,還沒有結論。

因爲該小區只有一棟樓,所以只設置了一個類似傳達室的地方,居民們說那就是物業。記者表明身份想了解下凌晨火災的情況以及董女士所反映的問題時,但裏面的一位大爺拒絕了採訪,表示現在都在調查中,什麼也不會說的,還讓記者馬上離開。

記者在發稿前獲悉,下午物業已通知車輛受損的居民,從明天開始到物業登記車輛受損信息。

汽車受損可向保險公司理賠

其他損失向侵權人求償

董女士告訴記者,現在最擔心的是後續賠償問題。“汽車被燒後,我已經向所在保險公司報了案,但目前火災原因還在調查中,保險公司進不了現場,他們說還要等確定責任人再說。”她說,自己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另外,董女士還提出了其他的擔憂,“如果確定是電動自行車引發的,那現在損失這麼大,車主賠得起嗎?還有,如果車主是正常充電,那責任怎麼分配呢?畢竟電動自行車都沒有保險。”

對此,江蘇玖潤律師事務所饒奮斌律師告訴記者,首先要確定火災原因,若是電動自行車主因私拉“飛線”充電致使短路,或進行電瓶改裝導致發生自燃,那麼就確定了第三方侵權人,該電動自行車車主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電動自行車受損車主可直接向第三方侵權人索賠。

對於汽車車主,可以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相關法律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依法享有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爲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可以先行墊付,再向責任人進行追償。

如果起火的電動車車主沒有相關違規行爲,那麼就要對車輛和充電樁進行相關鑑定,確定最終侵權人。如果是車輛產品缺陷,則由廠家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如果是充電樁問題,則由所在公司承擔責任。

另外,物業公司對管理區域內的建築消防設施、消防通道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是其應盡的物業服務義務。如果物業公司在電動車自燃時,沒有盡到及時發現以及火災發生後沒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火災蔓延,那麼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紫牛新聞記者|陳勇

編輯|張冰晶

剪輯|萬惠娟

主編|陳迪晨

圖片視頻來源: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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