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慶市互聯網宣傳管理辦公室官方微信消息 2年前曾沸沸揚揚的安慶某小區殺人案有了最終結果,故意殺人犯範建偉15日被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法警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罪犯範建偉1996年8月18日出生,初中文化,個體經營者。他的父親在他的母親病世後於2007年與被害人範某慶(女,歿年49歲)再婚,雙方各有一子一女,在共同生活期間,因家庭瑣事範建偉認爲範某慶對其及姐姐不好。

2017年, 範建偉和範某慶的兒子葛某蕾(被害人,歿年32歲)共同經營一家麻辣燙店,後葛某蕾退出合夥。範建偉認爲葛某蕾不配合辦理相關變更手續,與範某慶、葛某蕾的矛盾加深,產生殺死葛某蕾以報復範某慶之念。

2019年4月19日16時30分許,範建偉駕車來到安慶市迎江區皖江大道某小區葛某蕾家中,趁葛某蕾不備,掏出單刃尖刃連續捅刺葛某蕾頸、胸、腹等部位,後致葛某蕾因急性大失血合併心、肺、肝破裂死亡。

範建偉清理現場後逃出門,在電梯門口遇到返回的範某慶、葛某蕾的妻子夏某華(被害人,歿年29歲)、葛某蕾的兒子葛某甲(被害人,歿年1歲)、葛某蕾的兒子葛某乙(被害人,歿年10歲)。範建偉見事態暴露,即掏出單刃尖刀連續捅刺範某慶、葛某甲、葛某乙胸腹等部位,致範某慶因急性大失血死亡,致葛某甲因肺臟、肝臟破裂急性大出血死亡,葛某乙因心包填塞合併急性大失血死亡。範建偉又持刀連續捅刺夏某華胸腹等部位,致夏某華因急性大出血合併主動脈破裂,心臟破裂、肺破裂、肝破裂死亡。

2019年4月21日,範建偉在逃跑途中經親戚勸告,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範建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範建偉不服提出上訴,中級法院依法報送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經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判處該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已於2021年10月15日將罪犯範建偉驗明正身,押赴刑場,採用注射的方法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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