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 郭美美獲刑兩年半

本報訊(記者匡小穎)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通報,10月18日14時,該院對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進行公開宣判,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處被告人汪鄒雅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該案在8月13日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分別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趙某(另案處理)處所銷售的減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況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單價對外銷售。至案發,被告人郭美美銷售減肥糖100餘盒,收款人民幣7萬餘元。其間,被告人郭美美還幫助被告人汪鄒雅向趙某訂貨、付款,共同銷售減肥糖4盒,收款人民幣2796元。案發後,公安機關從查獲的涉案減肥糖中檢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的行爲均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以炫富出名的郭美美在2015年曾被判刑。2015年9月10日,郭美美、趙曉來涉嫌開設賭場案在北京東城法院開庭審理。法院認定被告人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2019年7月郭美美出獄。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