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发布24条举措意见,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媛媛 上海报道

10月19日,上海市对外公布了首份绿色金融专门文件——《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意见包括七方面、24项举措,以号召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实施意见》的总目标是,到2025年,上海绿色金融市场能级显著提升,绿色直接融资主平台作用更加凸显,绿色信贷占比明显提高,绿色金融产品业务创新更加活跃,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国际一流绿色金融发展环境,对全国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更加有力,在全球绿色金融合作中的角色更加重要,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定价、创新中心,基本确立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地位。

该《实施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24项举措,包括加强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业务、健全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强化绿色金融保障体系、加大金融对产业低碳转型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营造良好绿色金融发展环境。

加强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方面,举措有:发展碳金融市场、支持资本市场更好服务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建立金融市场ESG信息披露机制;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业务方面,举措有:优化绿色信贷服务、大力发展绿色债券、促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领域投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

健全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方面,举措有:推动金融机构绿色转型、支持在沪设立绿色金融专业组织机构、支持绿色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强化绿色金融保障体系方面,举措有:建设绿色项目库、建设完善绿色金融信用体系、探索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加大金融对产业低碳转型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方面,举措有:推动产业结构低碳转型、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

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方面,举措有:提升上海绿色金融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促进绿色金融国际交流、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例如会鼓励境外投资者通过上海金融市场开展绿色投融资、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跨境资金流动先行先试优势,为绿色企业提供更便利的跨境投融资服务等。

营造良好绿色金融发展环境方面,举措有:建设上海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健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配套机制、加强绿色金融人才培育、建立健全碳普惠体系、构建绿色金融风险监测防范机制。

目前,上海在绿色金融产品开发、绿色金融业务创新、重点机构和平台引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效。

例如服务绿色投融资需求方面,以债券为例,多只“首单”产品成功落地。首单绿色可交换公司债券、首单绿色市政专项债券、首单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首单“碳中和”专题“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等先后在沪发行。在科创板方面,截至2021年9月末,科创板上市公司341家,累计募资总额4204亿元,总市值4.8万亿元,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行业。

此外,上海稳步推进碳市场发展,探索碳金融业务创新。近年来,依托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等,上海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质押、碳基金、碳回购、碳信托、借碳等方面取得突破,积累了有益经验。推出碳配额远期产品,是全国首个中央对手清算的标准化碳远期产品。今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沪启动上线交易,为引导资源更多投向低碳发展领域提供了有效路径。

上海亦在打造多层次的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2020年,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沪揭牌运营,聚焦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2017年,科技部和上海市共同推动“绿色技术银行”在沪设立,促进绿色科技成果转移和转化。此外,在沪金融机构陆续设立服务绿色金融发展的专业部门或专营团队。截至今年6月末,上海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4835.3亿元,同比增长19.3%,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11.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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