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19日消息(记者 姚皓)记者从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了解到,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第一批)预计将于10月底发放到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的银行账户,请注意查收。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此前报道《海南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名单公示 17368辆购车用户符合条件》,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要求,经购车消费者申报、线上线下审核、集中复核清算等流程,拟对第一批符合海南省奖励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含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发放奖励资金。

点击查看附件>>>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第一批)清算结果明细表 - 简化版

截至目前,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除了省级奖励外,白沙、文昌、屯昌、昌江、保亭、万宁、琼中、东方、洋浦、乐东、澄迈、定安共12个市/县/区公布了各地的奖励办法。市/县/区的咨询电话见下图:

海南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名单公示 17368辆购车用户符合条件

近日,海南省工信厅公示全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第一批)清算结果,该厅根据有关要求经购车消费者申报、线上线下审核、集中复核清算等流程,拟对第一批符合海南省奖励条件的17368辆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含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发放奖励资金,共计人民币13603.4万元,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日至9月9日(共5个工作日)。

据了解,5月31日,为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氛围,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海南省发布关于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其中规定,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包括个人和非个人用户;奖励标准按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6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0000元。

名词解释

新能源汽车,主要有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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